近年來,國家大力治理自然環境,許多高污染的養殖企業被關停。很多養殖戶詢問,關停養殖場會讓其喪失直接的收入來源,國家是否有相
今天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有銀律師為大家普法:養殖場被關停,養殖戶如何獲得補償?
一、養殖戶能否獲得補償?
國家出臺的《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因畜牧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調整以及劃定禁止養殖區域,對污染嚴重的養殖場進行清理整治的,導致養殖戶遭受到了經濟損失,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補償。
由此可見,由于禁養令的發布而導致養殖場搬遷、拆除的,養殖戶能夠得到國家的補償,同時農村地區因為環境治理而拆除養殖場的也能夠獲得國家補償。
二、國家如何進行補償?
對養殖戶的補償大致采取兩種形式:
一種是異地搬遷,也就是把養殖場搬遷到“禁養區”之外,因此該類補償會考慮養殖場的建筑物價值、附屬設施價值、停產停業損失以及存欄禽畜的數量以及養殖場搬遷的費用等;
第二種則是直接拆除,在補償方面會考慮存欄禽畜的數量、建筑物以及附屬設施的補償等。目前,各個地區基本都出臺了相應的補償標準,養殖戶可以自行到政府官方網站查看,或咨詢政府工作人員。
三、養殖戶在申請補償時應當注意什么問題?
政府關停養殖場的行為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會對養殖戶的相關權利產生直接影響。政府在拆除養殖場之前,要采取公告措施告知養殖戶相關依據。因此,養殖戶要及時關注政府的公告信息,一旦確認自己的養殖場要被關停,要早做準備,爭取獲得更高的補償。
劃分禁養區、關停養殖場是順應國家發展趨勢的舉措,養殖戶一味抗拒,當“釘子戶”的行為并不可取。在實踐中,補償標準受到當地財政狀況的影響,越早拆除越有利于獲得更多的補償。因此,養殖戶應當主動促成與政府的談判,盡快獲得補償。
養殖戶必須清楚地認識到,國家出臺禁養令,劃分禁養區,關停養殖場的行為是為了保護生態環境。因此,養殖戶應該自行改善養殖環境,盡量追求更好的環評結果。雖然可能會增加投入,但在補償談判中則有了更多的籌碼,少給政府減少補償的“口實”。環評不過關的養殖場所有者更需要注意,如果不積極改善養殖環境,甚至可能拿不到補償。
王有銀律師提醒,政府常常以“違建”“環保要求”為由強行拆除養殖場,并拒絕支付補償。即便真的存在上述情況,養殖戶也不是沒有任何補償。養殖戶要識破這樣的套路,注意留存相關證據,以便日后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