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的合法承包地因擬建設項目被征收,為核實該項目征收的合法性,謝先生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公開建設項目的“一書兩證”
【委托人】:王先生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申請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案情回顧】
王先生的合法承包地因擬建設項目被征收,為核實該項目征收的合法性,謝先生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公開建設項目的“一書兩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申報材料、項目的施工許可證及申報材料。
王先生眼看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簽收了信息公開申請表,但卻一直未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定職責,自己的合法權益收到了嚴重侵害。王先生決定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聽取了王先生的遭遇后,王有銀律師迅速擬定爭取合法權益方案,在律師的幫助下,王先生針對市住房和建設局的行為提起了行政復議。
圣運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具有依法辦理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宜的主體資格和法定職權。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收到王先生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一直未進行答復,沒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定職責。
【復決結果】
行政復議機關在查明事實后采納了圣運律師的意見,責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謝先生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答復并依法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