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曲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廣東省揭陽市某鎮人民政府【案情回顧】曲先生是廣東省揭陽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廣東省揭陽市某鎮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曲先生是廣東省揭陽市某村村民,在村內擁有合法房屋占地300余平。由于征收項目,其房屋被納入到征收范圍內。一年前曲先生收到了鎮政府作出的《通告》,其中載明了曲先生的建筑為違法建筑,需要限期拆除。這樣的《通告》顯然違反了曲先生的合法權益,曲先生決定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在搜集了相關證據后,圣運律師協助曲先生提起了訴訟程序,請求撤銷鎮政府作出的不合理不合法的《通告》。在訴訟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就案涉《通告》是否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內進行舉證。
圣運律師認為,案涉通告對曲先生有利害關系,強拆行為也切實影響到了曲先生的權利義務,因此曲先生享有合法的主體資格,鎮政府對案涉違法建筑作出的《通告》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鎮政府以文書所羈束及其未對曲先生的權利義務產生實質性影響為由,認為其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行為顯然不合理。其次,鎮政府作出案涉《通告》未告知曲先生相應的救濟途徑,在程序方面存在違法之處。
【訴訟結果】
在圣運律師的協助與推進下,法院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揭陽市某鎮人民政府作出的強拆曲先生建筑物的《通告》違法。該勝訴判決為曲先生下階段的維權程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期望在律師的協助下,曲先生能夠盡早的維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