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陳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溫州市某鎮人民政府【案情回顧】陳先生是浙江省溫州市某村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溫州市某鎮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陳先生是浙江省溫州市某村村民,在村內建有房屋用于居住。兩年前,鎮政府作出了《通知》張貼認定了陳先生建設的房屋為其家人房屋的附屬房屋,屬于違章建筑,限制其在三日內自行進行拆除。幾經思索后,陳先生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擬定了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在搜集了相關證據后,圣運律師認為征收行為存在明顯的違法之處,協助陳先生提起了訴訟程序。在訴訟過程中,鎮政府辯稱陳先生的案涉房屋沒有辦理任何合法審批手續,屬于應當予以拆除的違法建筑。
圣運律師認為,針對鎮政府實施強制執行行為的合法性問題。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行為應當符合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依據我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陳先生履行相應義務。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本案中,鎮政府并未根據法律規定對陳先生進行催告、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意見等就直接實施了強制拆除行為,顯然屬于程序違法。
【訴訟結果】
在圣運律師的協助與推進下法院作出判決,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鎮政府強制拆除行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