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柴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申請人:高密市柴溝鎮人民政府案情回顧 柴先生是山東省濰坊市
委托人 :柴先生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申請人:高密市柴溝鎮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柴先生是山東省濰坊市高密市柴溝鎮范家大村村民,在山東省高密市柴溝鎮范家大村擁有的合法承包地因五龍河濕地公園二期項目被征收。因擔心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征收過程中受到嚴重侵犯,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擬定了詳細的辦案計劃,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并迅速啟動了相關的程序。為核實征收的合法性及了解五龍河濕地公園項目的財政及土地利用情況,圣運律師首先協助柴先生于2019年7月通過郵寄的方式向高密市柴溝鎮人民政府申請公開:五龍河濕地公園的投資支出情況。但鎮人民政府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至今未對柴先生予以答復。
圣運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33條的相關規定,被申請人收到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材料后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在本案中,鎮人民政府收到申請書至今已超過20個工作日,但依舊未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任何答復。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應當被視為行政不作為。因此,圣運律師協助柴先生提起了行政復議,請求依法責令柴溝鎮人民政府未對柴先生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予以答復。
復議結果
復議機關經查明案件情況后,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作出復議決定責令高密市柴溝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事項予以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