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先生和徐先生在河北省某經濟開發區小區擁有合法房屋,因其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征收中受到了嚴重侵犯
申請人:江先生、徐先生
辦案律師: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辦案律師
被申請人:省自然資源廳
案情回顧
江先生和徐先生在河北省某經濟開發區小區擁有合法房屋,因其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征收中受到了嚴重侵犯,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想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王有銀主任在仔細研究了案件詳情后,迅速制訂了爭取合法權益方案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協助爭取合法權益。
圣運律師先協助江先生和徐先生向自然資源部遞交了《查處申請書》,得知此事項被轉至省自然資源廳辦理后,又協助江先生二人省自然資源廳寄交《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公開其于2018年8月20日向自然資源部遞交舉報河北省某市范圍內約160萬畝基本農田,在無國務院批復的情況下被違法征收的書面調查結果。但省自然資源廳卻在15個工作日后,作出了告知書,告知江先生、徐先生根據規定應去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查詢辦理情況。
圣運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的規定,省自然資源廳寄送給江先生、徐先生告知書的時間明顯超過了法定期限。
且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七條,”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因此,根據以上規定,圣運律師決定通過提起行政復議的方式幫助江先生、徐先生維護合法權益。
復議結果
行政復議機關在查明事實后,確認省自然資源廳作出的《河北省自然資源廳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