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吳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嘉興市某街道辦事處案情回顧吳先生是嘉興市某村村民,在宅基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 :嘉興市某街道辦事處
案情回顧
吳先生是嘉興市某村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有合法建造的房屋。一年前,街道辦向吳先生作出了《限期拆除告知書》,責令吳先生于十日內自行拆除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吳先生認為,案涉土地顯然不符合限期拆除的條件。街道辦作出的《限期拆除告知書》與現實情況存在顯然出入。深感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侵犯,吳先生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通過整理相關案件材料,圣運律師發現顯然吳先生的宅基地并非所謂的一戶多宅,吳先生的房屋也是合法建筑。街道辦作出的《限期拆除告知書》實體與程序方面存在違法之處,嚴重侵害了吳先生的合法權益,應當被予以撤銷。因此在圣運律師的協助下,吳先生提起了行政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街道辦辯稱吳先生早在十幾年前就有兩處房屋,其中一處為案涉房屋,曾簽訂過房屋拆遷協議書約定建新必須拆舊,因此對其作出《限期拆除告知書》程序合法、事實清楚。圣運律師認為,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關于吳先生“一戶多宅”的認定應當由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作出,本案中的街道辦作出“一戶多宅”的認定顯然超越了街道辦的法定職權。其次,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街道辦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權利并聽取陳述和申辯。本案中,街道辦直接作出處罰程序的規定,顯然構成程序違法。
訴訟結果
法院經審理后,認可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街道辦作出的《非法“一戶多宅”認定及違法建筑限期拆除告知書》違法。該勝訴判決為吳先生下一步維權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期望在律師的協助下,吳先生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有效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