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使用合同能補辦嗎,農村土地使用權合同可以重新辦理,但需要到相關機構辦理手續。根據法律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時,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并經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報請原批準用地的政府批準
農村土地使用權合同可以重新辦理,但需要到相關機構辦理手續。根據法律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時,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并經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報請原批準用地的政府批準。
法律分析
農村土地使用權合同可補辦,但需辦理相關手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時,應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規定使用土地,并經相關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后,報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條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該內容由 江偉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條
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一、土地承包合同補辦方法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有兩類:一是家庭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二是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至少有三份,發包方(村組織)、承包方和鄉鎮合同鑒證方(鄉鎮經管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的一份合同遺失了,不用急,可以申請復印留存的發包方或鑒證方的合同書。若是家庭承包方式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則更不用擔心。因為,應該還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農戶與村組織簽訂家庭承包方式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后,村組織會將合同資料上報到鄉鎮經管部門。鄉鎮經管部門據此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薄》并上報縣主管部門審核。縣級人民政府依照審核后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薄》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比《農村土地承包書》更能證明具有某宗土地承包經營權。
你的土地承包合同遺失,土地承包經營權還是在的,你不用擔心。但應當及時向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一般是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補辦。若是其他方式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遺失,建議你復印外,還要申請辦理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以利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農村土地使用權合同能補辦;但需要去有關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并經有關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能繼承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可以繼承的。
法律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用途能變更嗎
一般情況下,土地使用者應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用途、期限和條件開發、利用土地。對確需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或條件的,應征得土地管理部門的同意。土地管理部門應與土地使用者以書面形式變更出讓合同,重新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標準,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流程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模式有:
1、互換
互換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為方便耕種和各自的需要,對各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的簡單交換,是促進農村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經營的必由之路。
2、交租
3、入股
入股,亦稱“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經營,是指在堅持承包戶自愿的基礎上,將承包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建立股份公司。
4、宅基地換住房,承包地換社保
5、股份合作
農村土地房屋買賣合同合法嗎
這個問題是需要區分一下本集體內的成員買賣以及本集體外的成員買賣的,如果雙方都是本集體之內的成員,相互之間的買賣一般是合法的,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如果說出賣人將宅基地出賣了,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再次審批申請宅基地建房的。如果說是賣給本集體以外的其他人,房屋買賣合同一般是認定為無效的,也就是不合法的,這類合同如果起訴到法院,法院可能直接認定無效。所以如果有類似需求的朋友需要謹慎考慮,是否購買這一類的房子,風險非常非常的高,律師建議慎重。
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法規定了什么內容
包括以下內容:
1、轉讓標的;
2、轉讓期限;
3、轉讓費;
4、支付方式和時間;
5、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6、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7、違約責任;
8、爭議條款;
9、生效條件;
10、其他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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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趙明媛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農村土地使用合同能補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