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用地可以轉變為建設用地嗎,法律分析:養殖業土地屬于農業用地,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辦理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農業用地可以變更為建設用地。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必須先向國土資源局、建設和規劃部
法律分析:養殖業土地屬于農業用地,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辦理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農業用地可以變更為建設用地。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必須先向國土資源局、建設和規劃部門咨詢該農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確認該地可用于建設后,根據建設部門的要求,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提交申請,通過審查的可頒發相關證明。用地單位持該意見書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由國土資源局發相關證明。用地單位憑該報告書向建設部門、環保局等辦理手續,用地單位持以上審批文件,向原預審的國土資源局提出正式申請。經各級政府審批通過后,國土資源局根據批準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補償、安置補助完成后,向用地單位發出批準用地文件和相關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法律分析:養殖業土地屬于農業用地,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辦理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農業用地可以變更為建設用地。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必須先向國土資源局、建設和規劃部門咨詢該農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確認該地可用于建設后,根據建設部門的要求,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提交申請,通過審查的可頒發相關證明。用地單位持該意見書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由國土資源局發相關證明。用地單位憑該報告書向建設部門、環保局等辦理手續,用地單位持以上審批文件,向原預審的國土資源局提出正式申請。經各級政府審批通過后,國土資源局根據批準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補償、安置補助完成后,向用地單位發出批準用地文件和相關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農業建設用地是指農、牧、漁場,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投資修建的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永久性曬場等常年性工程設施用地。農業用地又稱農用地。指直接或間接為農業生產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養捕水面、農田水利設施用地(如水庫、閘壩、堤埝、排灌溝渠等),以及田間道路和其他一切農業生產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農業用地如何改成農業建設用地一、"農轉用"審批如果你手里有一塊農用地,要想用來開發的話,首先就得辦理“農轉用”審批?!稗r轉用”實行分級審批,逐級上報。省批準權限耕地面積在250畝、其他土地在450畝以下的??h里的權限只有100畝左右。超過省權限要報國務院審批。(一)文字材料1、省級人民政府建設用地請示文件;2、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查意見;3、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4、建設擬征(占)地土地權屬情況匯總表;5、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對補充耕地的驗收文件;6、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核算及籌措說明;7、市、縣人民政府關于建設項目征地補償費用標準合法性、安置途徑可行性的說明;8、建設擬征(占)土地須列出具體項目名稱及面積或規劃用途;9、房地產開發用地必要性和合法性說明;10、各類開發區用地,須提供開發區經有批準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有關文件,并對開發區土地利用情況以及新報用地中具體建設項目或規劃用途作出說明;(二)圖件1、建設用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和勘測定界圖;2、擬占用土地的1:1萬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圖;3、補充耕地位置圖。二、農轉用批準后政府征用土地,有償收回農用地土地證。三、土地招拍掛。這里面的學問比較大,一般為了保證公司拍得土地使用權,與國土部門協調好,招拍掛時,帶項目,或者設定門檻。四、拍得土地后,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使用合同。如果你手里有一塊農用地,要想用來開發的話,首先就得辦理“農轉用”審批?!稗r轉用”實行分級審批,逐級上報。省批準權限耕地面積在250畝、其他土地在450畝以下的。縣里的權限只有100畝左右。超過省權限要報國務院審批。(一)文字材料1、省級人民政府建設用地請示文件;2、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查意見;3、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4、建設擬征(占)地土地權屬情況匯總表;5、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對補充耕地的驗收文件;6、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核算及籌措說明;7、市、縣人民政府關于建設項目征地補償費用標準合法性、安置途徑可行性的說明;8、建設擬征(占)土地須列出具體項目名稱及面積或規劃用途;9、房地產開發用地必要性和合法性說明;10、各類開發區用地,須提供開發區經有批準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有關文件,并對開發區土地利用情況以及新報用地中具體建設項目或規劃用途作出說明;(二)圖件1、建設用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和勘測定界圖;2、擬占用土地的1:1萬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圖;3、補充耕地位置圖。二、農轉用批準后政府征用土地,有償收回農用地土地證。三、土地招拍掛。這里面的學問比較大,一般為了保證公司拍得土地使用權,與國土部門協調好,招拍掛時,帶項目,或者設定門檻。四、拍得土地后,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使用合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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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趙正群律師
來源:頭條-養殖用地可以轉變為建設用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