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等人在上海市某區的合法房屋由于某地塊土地儲備項目被征收,李先生等人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收到了侵犯
申請人 : 李先生等人
辦案律師:王有銀主任及團隊辦案律師
被申請人: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案情回顧
李先生等人在上海市某區的合法房屋由于某地塊土地儲備項目被征收,李先生等人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收到了侵犯,因此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想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王有銀主任在仔細研究了案件詳情后,迅速制訂了爭取合法權益方案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協助爭取合法權益。
為維護李先生等人的合法權益及核實征收的合法性,圣運律師首先協助他們向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申請公開:征地批文及申報材料(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地上附著物確定簽字表、補償資金到位證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土地利用現狀圖、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和勘測定界圖、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落實情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對象、項目、標準以及費用的籌集辦法等)。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收到信息公開申請后,作出了《告知書》,告知李先生等人其并未制作李先生等人在申請里所述的申報材料政府信息,建議向下一級規土局咨詢相關情況,涉及到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等信息,建議其向人社部門咨詢。
圣運律師認為,依據當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且根據《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征收的土地,由市、縣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報批材料,經被申請人審查后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報批材料是被申請人在建設用地報批過程中履行審查職責時的依據,也是證明建設用地批復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在本案中,李先生等人申請公開的一書四方案、勘測定界圖、土地利用現狀圖等政府信息,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作為獲取機關有公開的義務,也應當審查此政府信息是否存在、能否公開后作出答復,但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卻以未制作李先生等人申報的材料為由建議其向其他部門咨詢,也沒有寫明援引的法律依據。因此,圣運律師決定通過向行政復議機關提起復議的方式來協助李先生等人進行爭取合法權益。
復議結果
復議機關在查明事實情況后,責令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自收到行政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就“申報材料”的信息公開申請重新作出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