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邢先生等人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西安市某區街道辦事處案情回顧 西安市邢先生等人,在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西安市某區街道辦事處
案情回顧
西安市邢先生等人,在村內擁有合法建造的房屋用于生活居住。由于棚戶區改造項目,邢先生等人的房屋被納入到征收范圍內。一年前,征收部門認為邢先生等人未取得城鄉建設規劃許可證,以此為由認定邢先生等人的房屋為違章建筑,對其作出了《限期拆除決定書》。三天后,又向邢先生等人作出了《執行決定書》。隨著決定書的作出,街道辦在沒有合法依據、未給予合理合法安置補償的情況下,就將邢先生等人的房屋強制拆除。無奈之下,邢先生等人當下決定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為了查清楚拆除事實,圣運律師先協助邢先生等人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支持了邢先生等人的訴訟請求,判決撤銷了不合法的決定書,并確認了拆除行為違法。邢先生的維權進程也因此有效推進。
由于拆除行為給邢先生等人造成了巨大的財產損失,圣運律師協助邢先生搜集了關鍵性證據且查詢了最高法相關判例后并做好充足準備,協助其再次提起了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支持邢先生等人的賠償請求,并提供了詳細的賠償明細。
圣運律師認為,依據我國《國家賠償法》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對公民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公民有權申請國家賠償。邢先生等人提起的強拆行為已經被法院判決確認違法,本案中,由于案涉村莊多年未進行宅基地審批,村民自行建房的現象也十分普遍,街道辦認為邢先生等人房屋為自建房不給補償的意見也被不予采信。從化解爭議的角度來看,邢先生等人的賠償申請及安置補償問題應該被盡快解決,強拆行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及安置補償也應被及時落實。針對安置補償數額,圣運律師系統整理了相關證據,提出了合理化建議。
判決結果
法院經審理后,認可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西安市某區街道辦事處在判決生效后向邢先生等人等人的房屋損失進行賠償,并支付臨時安置補償費用、搬遷補助費、安置補償費,并責令街道辦向邢先生等人等人安置相應的經濟發展用房。在律師的協助下,邢先生等人的合法權益初步得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