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農民在收到征地補償款時,有時候是由村委會發放,所以在分發時,難免會出現截留的現象,那么村委會有權截留土地補償費么?截留比
實踐中,農民在收到征地補償款時,有時候是由村委會發放,所以在分發時,難免會出現截留的現象,那么村委會有權截留土地補償費么?截留比例過高怎么辦?今天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有銀律師為你解讀這一問題。
村委會有權截留土地補償費么?
首先,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 <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按照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的原則,土地補償費應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合理分配。具體分配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9條規定:“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也就是說,村委會可以截留一部分土地補償費,但應接受被征地農民的監督。
村委會截留土地補償費的比例是多少?
目前,因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實際情況不同,各地區相應的規定也有些微差異。
例如《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征地區片價的通知》(冀政(2008)132號)文件中就規定,土地補償費20%歸集體經濟組織,80%歸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權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農戶。
根據《福建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的規定,農村集體土地被征收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未調整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土地給被征地農民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屬于農民自留地的,應當將不少于70%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民。
而《山西省征收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費分配使用辦法》中規定,已確權確地到戶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補償費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征地農戶;其余20%留給村集體經濟組織。
由此可知,一般情況下村委會截留的土地補償費的比例不應過高。具體可查詢所在地區征地補償費分配使用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了解。
村委會截留比例過高,該怎么爭取合法權益?
如果村委會截留得過多,比如直接提取50%的補償費或者截留金額高達數百萬、上千萬,這時就需要警惕了。
首先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的有關規定,村委會應當將征地補償費用的收支和分配情況,向村民公布。
其次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征地補償費使用及分配方案應當建立相應的村務檔案,應當保證真實完整,并妥善保管。
如果村民對于土地補償費收支和分配無從知曉也沒聽說召開過村民會議。那么村委會截留部分補償款的行為很可能是違法的。建議及時聯系專業拆遷律師,聽取專業法律建議,盡早爭取合法權益。
如對村委會截留補償費的決議不認可,可以申請村務公開,看村民會議是否合法進行,有無村民或代表簽字等等。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布應當公布的事項或者公布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依法公布;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如反映無果或遭遇復雜情況,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有銀律師建議您及時聯系專業律師,通過行政復議或是行政訴訟等方式理性爭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