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款管理辦法是什么,目前我國的征地補償問題還不夠完善,主要有四部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前兩部分歸屬于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后兩部分歸屬于被征地農民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一般是將相應的部分分給村民的,
目前我國的征地補償問題還不夠完善,主要有四部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前兩部分歸屬于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后兩部分歸屬于被征地農民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一般是將相應的部分分給村民的,但是按照法律的規定,農民目前只能取得后兩部分的費用。附相應的法規法條: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5]第2號)。
法律分析:農村土地征收補償內容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和安置補償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按排被
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
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 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
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 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
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
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
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 直轄市制定。
一、土地征用補償款的規定有哪些
1、土地征用補償款的規定如下:
(1)征地有破壞青苗以及樹木的應該對其預計收入進行補償;
(2)征地補償款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土地附著物的收入;
(3)土地補償款歸村集體所有,附著物的收入歸個人所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土地征用的原則是什么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原則;
2、保證國家建設用地的原則;
3、妥善安置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原則;
4、誰使用土地誰補償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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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劉偉濤律師
來源:臨律-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款管理辦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