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某畜禽合作社【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人】鎮政府【案情回顧】 王先生在山東省某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人】鎮政府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情況,迅速制訂了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落實。圣運律師認為,該《通知書》有違法嫌疑,遂協助王先生提起復議和訴訟,法院于2019年作出判決,確認《通知書》違法。但是,在2018年11月,鎮政府即組織人員對養殖場進行了拆除。在圣運律師的提醒下,王先生保存了拆除時的視頻和照片證據,圣運律師認為,這足以證實鎮政府實施了拆除行為。另外,鎮政府在拆除時僅僅下達了《限期拆除通知書》,沒有履行催告、作出沒有合法手續執行決定、送達、公告等程序,應屬于違法拆除,遂協助王先生提起行政訴訟。
【訴訟結果】
最終,法院采納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鎮政府拆除養殖場的行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