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賀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錦州市某縣人民政府案情回顧遼寧的賀先生是錦州人,曾在當
委托人 :賀先生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錦州市某縣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遼寧的賀先生是錦州人,曾在當地擁有一處合法房屋用于居住生活。幾年前,縣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決定》,以鐵路擴能改造工程項目需要為由,將賀先生的房屋納入征收范圍內。但賀先生一直未得到相應的征收補償。賀先生的合法權益遭受到了嚴重侵犯,無奈之下,賀先生選擇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針對縣政府怠于履行安置補償職責的行為提起了行政訴訟。在訴訟過程中,縣政府認為雙方不具有征收法律關系,其對賀先生不具有安置補償職責。
圣運律師認為,國務院590號令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本案中,縣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決定》,以鐵路改造項目需要,將賀先生的涉案房屋納入到征收紅線范圍內,縣政府應當按照當地《鐵路建設項目鐵路權屬用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的相關法律規定,對被征收人履行征收補償的法定職責。依據賀先生提供的《補償協議書》可以證明賀先生所有的涉案房屋在征收紅線范圍內,在案涉房屋拆除之前,縣政府作為征收部門還組織了相關人員對涉案房屋進行信息采集,并委托評估機構作出了評估報告。因此,縣政府應當依照相應法規對賀先生的房屋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訴訟結果
法院經審理后,認可圣運律師的意見,責令縣政府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對賀先生依法履行征收補償的法定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