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魏女士在河北省石家莊市某區擁有合法房屋,由于當地的高校園區及回遷區項目,其房屋被納入到征收范圍內。區自然資源局曾發布了
魏女士在河北省石家莊市某區擁有合法房屋,由于當地的高校園區及回遷區項目,其房屋被納入到征收范圍內。區自然資源局曾發布了《征地告知書》,明確省政府曾發布了建設用地批復,將魏女士的房屋所在土地列入征收范圍。隨后,區政府又做出了《征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但魏女士一直未得到相應的補償。感受到合法權益在遭受嚴重的損失,無奈之下,魏女士決定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權益,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在有針對性地指導魏女士搜集了相關證據后,圣運律師協助魏女士提起訴訟程序,請求確認區政府未履行安置補償職責的行為違法。在訴訟過程中,區政府辯稱其曾履行過安置補償職責,曾多次安排拆遷小組人員反復去魏女士家里進行溝通安置補償,但由于針對安置補償標準未達成一致意見,因此被拆遷人一直拒絕領取。
圣運律師認為,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的原則,征收土地應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本案中,魏女士房屋所在的集體土地被河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后,區政府作為縣級地方人民政府,是具體負責實施征收和安置補償的法定主體,具有對魏女士依法給予安置補償的法定職責。在未達成安置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本來應當對魏女士作出安置補償,在收到其申請后,一直未予以任何回應和處理的行為顯然屬于未履行安置補償的法定職責。
【訴訟結果】
在圣運律師的協助與推進下,法院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責令區政府在判決生效后六十日內對魏女士依法作出安置補償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