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歐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政府金鐘街道辦事處案情回顧 歐先生是天津
委托人:歐先生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政府金鐘街道辦事處
案情回顧
歐先生是天津市東麗區大畢莊鎮南何莊村村民,在村內擁有合法使用權的宅基地及房屋。2019年天津市東麗區金鐘街道辦事處為實施合村并鎮項目,擬對歐先生在南何莊村約190平米的房屋實施征收。在征收過程中,歐先生與征收方曾多次進行協商,但由于補償標準過低,一直未與征收方就安置補償事項達成一致。2019年4月11日,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向歐先生下發《通知》,要求歐先生3日內辦理拆遷安置手續,拆除房屋并交出宅基地,逾期金鐘街道辦事處將協助搬遷。2019年4月17日,歐先生的房屋被拆除。歐先生深感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到十分嚴重的侵犯,因此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想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王有銀主任仔細聽取了案件情況,迅速擬定了爭取合法權益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與案件相關的程序。首先,圣運律師協助歐先生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通知》。但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涉案《通知》是為實施拆除行為而實施的過程性行為,不屬于受案范圍,駁回了歐先生的起訴。
圣運律師認為,涉案《通知》涉及了收回歐先生宅基地使用權決定的內容,對歐先生的權利義務產生了實際的影響,應當是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的。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政府金鐘街道辦事處作出的涉案《通知》的實體內容及程序確實存在違法之處,應當被予以撤銷。因此,圣運律師協助歐先生提起了上訴,請求撤銷一審裁定。
訴訟結果
二審法院經審理后,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撤銷了一審法院的行政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