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拆遷安置房買賣,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蘇州拆遷安置房買賣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蘇州拆遷安置房買賣后物業費怎么算●蘇州拆遷安置房買賣過戶辦理產證●蘇州拆遷安置房買賣政策最新。
一、蘇州買拆遷安置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購買拆遷安置房,手續與普通商品房是一樣的。但是如果你想購買拆遷安置房,較好等賣主有了房產證后再進行交易。
購房者在購買拆遷安置房時,要對轉讓方(個人)有一定的了解,安置期房交易時,需要注意該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關補貼以及相關的限制,還是純屬市場行為,必須調查清楚。其次,要查看賣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在轉讓時,要求對方把安置房及該房的產權證明單證件給你。
同時,在交易時與賣方簽訂拆遷安置房購買合同中要明確約定雙方辦理產權過戶的時間、違約責任的處理辦法等等,以便對方違約時可退房,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蘇州拆遷安置房購買合同范本怎么寫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座落在,安置房屋面積為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裝修情況:
第二條:本協議中所述房屋為甲方拆遷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
買賣房屋面積為平方米,按元/每平方米計價,共計人民幣元整(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但由于房產證尚在辦理中,如實際安置房屋不足或超過平方米,按實際面積元/平方米計算總房款,多還少補。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付款人民幣元整交付甲方,其中定金元整在年月日已支付,余款元整在簽訂協議六年內支付,即余額必須在2017年月日前付清。甲方的銀行帳戶:開戶行:戶名:賬號:乙方可現金支付給甲方也可將購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帳戶。
第五條:房屋交付
房屋竣工后三日內甲方將約定買賣的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關于產權登記及過戶的約定:
對本房屋以后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約定進行。
第七條:本協議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協議,簽定本協議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通過法律方式解決糾紛。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協議同具法律效力。
三、蘇州拆遷安置房能買嗎
目前蘇州的銀行絕大部分不接受動遷安置房的貸款的,因為其中產權問題比較復雜。
個人建議對動遷安置房的購買持極度謹慎態度。你看到房產證上的名字并不代表該房產就只屬于他們的,你需要去房管局調檔查詢的。查了你就發現你要順利過戶到你名下是件很困難的事情了。
舉個例子,我有一個客戶A,他是馬浜的房子,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有A和B(B系A妻子),但經過房管局調檔查詢,該房產的實際所有者包括A,B,C(A的父親),D(A的母親),E(A的小孩),但C,D已死亡,且C,D又另有子女F,G;E未成年。這樣的情況下,實際房產所有者為A,B,E,F夫婦,G夫婦。但是在現實中A一直認為既然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有A和B,房產就是只屬于他的,這樣產權糾紛就產生了。然后如果你當時和A簽訂了買賣合同,那么受損失的必然是你。
目前蘇州的銀行絕大部分不接受動遷安置房的貸款的,因為其中產權問題比較復雜。
個人建議對動遷安置房的購買持極度謹慎態度。你看到房產證上的名字并不代表該房產就只屬于他們的,你需要去房管局調檔查詢的。查了你就發現你要順利過戶到你名下是件很困難的事情了。
舉個例子,我有一個客戶
A,他是馬浜的房子,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有A和B(B系A妻子),但經過房管局調檔查詢,該房產的實際所有者包括
A,
B,C(A的父親),D(A的母親),E(A的小孩),但
C,D已死亡,且
C,D又另有子女
F,G;E未成年。這樣的情況下,實際房產所有者為
A,
B,
E,F夫婦,G夫婦。但是在現實中A一直認為既然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有A和
B,房產就是只屬于他的,這樣產權糾紛就產生了。然后如果你當時和A簽訂了買賣合同,那么受損失的必然是你。
通過學校了為大家帶來的這篇文章,我們了解清楚了蘇州買拆遷安置房注意事項有哪些。在購買房屋的時候,我們應該注意清楚房屋的相應價值以及雙方辦理產權過戶的約定,以上就是為大家總結,非常感謝您的閱讀。
拆遷房可以買賣交易。拆遷安置房可以辦理過戶。個人拆遷安置房轉移過戶程序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后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只是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實際生活當中,由于拆遷安置房與普通商品房之間通常存在著較大的差價,因而拆遷安置房交易行情還不錯。與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遷安置房交易風險大了許多。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在這漫長的五年時間里,房價的走勢無論是誰都難以預料的。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違約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第二,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在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并不鮮見。此時,拆遷部門所支付的補償金往往高于拆遷安置房的交易價格,而買賣雙方也因此對拆遷補償金的分配時常發生爭議:賣方認為,房子還沒有過戶,則拆遷補償款當然屬于賣方;買方認為,房款已經全部結清,自己已經入住,則拆遷補償款應當屬于買方。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于賣方。因此,賣方在已經收取了購房款之后,仍然有權獲得拆遷補償款。第三,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糾紛。
一、拆遷補償安置的有關政策:
1、征地補償安置適用人群:被拆遷農民
2、被拆遷農民補償款將提高,不要房子也可以申請貨幣補償
3、被拆遷農民專門配建安置房
政策:新辦法將供應被拆遷農民的經濟適用房從南京市經濟適用房體系中剝離出來,專門為被拆遷的農民配建拆遷安置房。
解讀:南京市國土局副局長許明表示,以往的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對象是"被拆遷農民"、"城市被拆遷居民"、"困難人群"。經過調查發現,經濟適用房有70%是由"被拆遷農民"購買。拆遷安置房將享受經濟適用房的政策,只是在建設主體、安置地點、申購面積控制上與經濟適用房有所不同。
4、安置房基準價格比經濟適用房便宜
政策一:明確拆遷安置房實行基準價格制度,但在制定基準價格時,扣除了銷售成本、調減了資金成本的比例,因而拆遷安置房的基準價格將會適當低于經濟適用房的價格。
與經濟適用房一樣,拆遷安置房不存在銷售成本的問題,國土局正與物價部門對基準價的定價區間進行研究。
政策二:新辦法將拆遷補償款中的購房補償款與拆遷安置房基準價格掛鉤,并對拆遷安置房位于現有繞城公路內和繞城公路外的,分別規定了購房補償款為拆遷安置房基準價格的70%和80%。
解讀:新老辦法中,拆遷補償款一直由原房補償款、購房補償款和區位補償款組成,其中,老辦法中設計的對被拆遷房屋補償標準是固定的,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適用房建設成本與供應價格上漲,價格的變化導致補償標準與購房者的購房需求"脫節"。
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是否合法要分清情況而定。
買賣拆遷安置房主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拆遷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進行上市交易。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簡單的可以根據土地性質判斷,集體土地,是歸集體所有,鄉鎮多半是這樣的土地性質。如果是國有土地,即可辦理到房產證,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遠拿不到房產證的,比如集體土地,除非他進行土地性質變更。
有些是拿到了短時間內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遷安置房。國家在這方面都是有相關規定的。房產一般有兩證,房產證和土地證,房產證簡單的說就是表示這房子歸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沒了,想再在原土地上興建,必須經相關部門批準。
土地證表示此土地歸你所有,無論建筑物是否存在,別人是無權在你的地盤建東西的,這就是侵犯你的權益。
一、拆遷安置戶頭買賣是否合法
1、安置房在五年之內是不能進行買賣的。這是法律規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滿五年就將其進行買賣則就是違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買賣的。
2、由于安置房各個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這些規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對于安置房來說,國家對這種買賣交易是不允許的,換句話說就是非法的,所以這種情況下簽的過戶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至于公證,也是做不了的,到時候房子還是賣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返還給您,再或者搭您點利息,要是一旦出現糾紛就麻煩了。
3、對于尚未住滿5年的安置房,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安置房的業主,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安置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相關部門收購。
法律依據: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全文》
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二、拆遷安置房買賣新政策
1、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政策體系,規范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行為,依據國家住建部《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江蘇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51號)、《蘇州市住房保障實施辦法(暫行)》(蘇房改〔2008〕20號)等相關要求,結合市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2、本細則所稱保障性住房,指中心城區(平江、滄浪、金閶區)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按政府優惠政策在市區范圍內購買的住房。保障性住房在《房屋所有權證》附記欄有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性住房、政府補貼購房等標記。
3、本細則所稱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包括住房買賣、繼承、贈與、抵押、抵債、變更性質等處分住房產權行為。
4、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市區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負責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具體實施和日常管理。市區各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負責協助做好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相關工作。
5、保障性住房購房人對所購住房擁有有限產權。購買保障性住房未滿5年,政府有按原價格回購權。購買保障性住房滿5年,政府有優先購買權。
6、購買保障性住房滿5年的起始時間,以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的時間為準。
7、買保障型住房未滿5年,購房人確需轉讓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進行回購。回購轉讓所產生的稅費,按相關規定雙方各自承擔。
8、購買保障型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上市交易進行產權轉讓。出讓方應將超出原購買價格的差價收益的50%上交政府。交納差價收益后,受讓的住房為一般存量住房。差價收益為本次住房轉讓的交易價格減去原購買住房時的價格。住房轉讓交易價格應當包含閣樓、自行車庫的交易價格。
三、如何簽訂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協議,簽訂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協議?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如何簽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協議,如何簽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協議,主要內容如下: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一)作為合同簽訂主體的賣方處,需要拆遷協議上的人員及配偶,住房調配單上的人員及配偶,被拆遷房屋內戶口上的全部人員及戶口都在買賣協議的賣方一欄簽字,才較為保險,才能有效避免日后突然有第三人出來主張權利的種種麻煩。
(二)除此之外,合同中關于每筆房款的支付,賣家收款對應的各項義務應明確,可操作,另外,關于可能出現的各類情況及相應的違約責任都應規定明確。合同中不妨加入關于違約責任的獨立條款,且明確約定,即使合同無效,該條款仍然有效的條款,以盡量減少非違約方的損失。這樣,一來賣家的違約成本會上升,可能會有更大的威懾力,盡量避免其違約;二來如果訴至法院,法院相對便于作出對買家有利的判決。
(三)另外,對于稅費的承擔也應考慮周全。漫長的交易過戶等待期,國家關于房產交易的稅費政策可能調整,雙方應約定好,如果出現新的稅費由誰來承擔的問題,避免過戶時又因為稅費的承擔主體爭執不休而導致交易中止。
四、政府拆遷安置房多久能買賣
拆遷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進行上市交易。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簡單的可以根據土地性質判斷,集體土地,是歸集體所有,鄉鎮多半是這樣的土地性質。
如果是國有土地,即可辦理到房產證,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遠拿不到房產證的,比如集體土地,除非他進行土地性質變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時間內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遷安置房。國家在這方面都是有相關規定的。房產一般有兩證,房產證和土地證,房產證簡單的說就是表示這房子歸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沒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興建,必須經相關部門批準。土地證表示此土地歸你所有,無論建筑物是否存在,別人是無權在你的地盤建東西的,這就是侵犯你的權益。
(1)開發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
(2)開發商的法人委托書。
(3)拆遷前個人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注銷證明。
(4)被安置人身份證復印件。
(5)拆遷安置協議。
(6)房屋移轉過戶申請書。
(7)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
(8)測量分戶平面。
一、安置房過戶費用
1、交易手續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征。賣方承擔。
4、核檔費:50元/宗。
5、契稅:稅率為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征收;拆遷居民因
6、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買方承擔。
7、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
8、營業稅及附加: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
9、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10、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
①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稅-合理費用)計征;
②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征收。賣方承擔。
二、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1、產權的區別: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
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當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沒有要求這樣,但法律規定是要繳納的,所以,一但政府出臺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2、質量的區別:安置房往往建設利潤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以增加利潤。加上職能部門監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氣,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質量不如商品房。
3、土地來源的區別: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的,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區別的。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開發商是否對安置房進行產權登記。
4、交易限制的區別: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的約束。
5、交易時間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是你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6、享受權利的區別:商品房的買受人一般享有該房屋的全部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買受人可以將此房屋依法轉讓、出租、抵押、贈與以及繼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而安置房卻沒有這全部的所有權。
拆遷安置房是可以買賣的,但具有一定的風險。拆遷安置房與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遷安置房交易風險大了許多。
拆遷安置房買賣注意事項有:
第一,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
第二,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在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并不鮮見。
第三,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糾紛。
一、購買安置房可能存在風險
如果您想要購買的是沒有產權證的拆遷安置房,或者產權證但5年內限制轉讓的拆遷安置房,那么從簽合同到辦理過戶還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可能會出現如下一些潛在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1、家庭成員之間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家庭成員就會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發,如果賣方不守信用,想要謀取更大的利潤,就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并直接進行過戶交易,這樣購房者就會陷入被動的局面;
3、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4、在購買房等待過戶的漫長時間內,也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二、安置房可以過戶嗎?
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的,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開發,開發商取得土地是通過出讓方式)是有區別的。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拆遷安置房過戶有一個時限。各地拆遷機構規定在拆遷合同簽訂的一定時間內,可以辦理分戶以及析產過戶和轉讓過戶,但超過時限就無法辦理了。如果不滿5年的話不能過戶如果想過的話你賣方只能和你做公正。
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于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拆遷房主要分為兩大類:
1、因市政工程拆遷而配置的房屋,這類房子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是在獲得產權證后5年內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拆遷的房子,這類房屋與普通商品房無異,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遷房因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拆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約束。
購買拆遷安置房需注意以下幾點:
1、明確房屋的土地類型及性質
要注意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非集體組織成員,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議慎重,因為此類土地上的房屋,集體組織成員的權益才會受到保護。如果是非集體組織成員,再拆遷的話可能不會得到任何賠償。
2、明確房屋對安置的拆遷對象有無限制或政策補貼
特別是現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體組織建造的,對安置對象有明確限制。
3、房屋的權利人
確定房屋是獨有還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員共有,購房協議的出賣方,一定要是全體共有人的真實意思,且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有授權委托書。
4、相關費用的繳納
這類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類型由劃撥變更為出讓,過戶涉及土地出讓金的補繳。
拆遷安置房能否買賣主要根據該類房屋是否取得國家房屋管理部門發放的房屋產權證書。如果安置房并不是在集體土地上,并且也有產權證書是可以過戶的。拆遷安置房是對拆遷戶的一種房屋置換補償,如果有產權證就是可以進行變更登記的。
一、一般拆遷多長時間都可以拿到房子
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補償方式的,什么時候可以拿到房屋,依據拆遷補償協議約定的時間而定。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首先你要確定拆遷安置房多久可以拿到產證,一般和商品房一樣,在6個月左右可以拿到,動遷房滿3年才可入市交易,所以你還需確認房子是否滿3年,這樣交易相對風險低一點。
二、國有劃撥土地安置房買賣過戶
拆遷安置房即屬于小產權房,土地屬于集體的土地,在政府允許之前,該類房產是不允許上市進行交易的。具有完全產權的拆遷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權屬證書(房產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并對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其它任何房產證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質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三、安置房如何確定產權人
以房本登記或在拆遷協議約定的所有權人為準。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實施土地儲備地塊、非經營性公益性項目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軍事設施建設等行政劃撥用地的拆遷過程中,以確定的價格、套型面積向具有本市市區戶口(含農業職業)的被拆遷人定向銷售的住宅房屋。
因拆遷安置房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被拆遷戶進行的安置補償,故凡是通過正規拆遷程序,由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開發商開發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將來都能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并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只是相對要經過更長的時間才能取得房產證。
安置房的所有權一般歸屬當地或區域房管部門所有。房產證是需要通過房管部門來辦理的,需要按照現行的房屋平均售價的一定比例繳納費用,然后辦理產權證。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權屬證書(房產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并對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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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臨律-蘇州拆遷安置房買賣,蘇州拆遷安置房買賣政策
投稿:任婉慧
內容審核:圣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