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退房屋法規規定,騰退房屋法規規定,法律分析:為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切實解決強制執行中房屋騰退中的疑難問題,提高執行工作效率,印發《關于強制執行中房屋騰退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律依據:《關于強制執行中房屋騰退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一條 本意
法律分析:
為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切實解決強制執行中房屋騰退中的疑難問題,提高執行工作效率,印發《關于強制執行中房屋騰退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法律依據:
《關于強制執行中房屋騰退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一條 本意見所稱“房屋騰退”案件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對擬變價或以物抵債房屋進行騰退的案件,以及執行依據直接確定被執行人房屋騰退的案件等。
第二條 執行法院擬對查封房屋進行拍賣的,應當在作出拍賣裁定時一并作出拍賣預告。預告中須載明,對擬拍賣房屋享有租賃權等權益的案外人應當在指定期限內向執行法院進行申報,逾期不申報的自行承擔相應法律后果。拍賣預告應當在擬拍賣房屋現場張貼。
第三條 執行法院拍賣房屋時,原則上應當先清空后拍賣;確有特殊情況未能清空的,可先行拍賣,但應當在拍賣公告中說明未予清空的原因,且必須在交付前予以清空。
執行法院對于裁定確認拍賣、變賣成交、以物抵債的房屋,應負責交付。
第四條 對于擬拍賣房屋上存在的不因拍賣而消滅的先于抵押或查封的租賃權,執行法院應當重點圍繞租賃合同的真實性、租賃合同簽訂的時間節點、案外人是否占有案涉房屋等方面進行審查,以確定該租賃權是否能夠阻卻強制執行。
第五條 經審查發現租賃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租賃權不予認可:
(一)當事人自認或者有其他明確證據證明租賃合同為虛假合同的;
(二)名為租賃實為借貸擔保、房屋使用權抵債等關系的;
(三)租賃合同未生效或者已在另案中被撤銷、確認無效的。
經審查發現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金、租期明顯不符合常理的,應當告知租賃合同當事人偽造證據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為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切實解決強制執行中房屋騰退中的疑難問題,提高執行工作效率,印發《關于強制執行中房屋騰退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法律依據:《關于強制執行中房屋騰退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一條 本意見所稱“房屋騰退”案件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對擬變價或以物抵債房屋進行騰退的案件,以及執行依據直接確定被執行人房屋騰退的案件等。
第二條 執行法院擬對查封房屋進行拍賣的,應當在作出拍賣裁定時一并作出拍賣預告。預告中須載明,對擬拍賣房屋享有租賃權等權益的案外人應當在指定期限內向執行法院進行申報,逾期不申報的自行承擔相應法律后果。拍賣預告應當在擬拍賣房屋現場張貼。
第三條 執行法院拍賣房屋時,原則上應當先清空后拍賣;確有特殊情況未能清空的,可先行拍賣,但應當在拍賣公告中說明未予清空的原因,且必須在交付前予以清空。
執行法院對于裁定確認拍賣、變賣成交、以物抵債的房屋,應負責交付。
第四條 對于擬拍賣房屋上存在的不因拍賣而消滅的先于抵押或查封的租賃權,執行法院應當重點圍繞租賃合同的真實性、租賃合同簽訂的時間節點、案外人是否占有案涉房屋等方面進行審查,以確定該租賃權是否能夠阻卻強制執行。
第五條 經審查發現租賃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租賃權不予認可:
(一)當事人自認或者有其他明確證據證明租賃合同為虛假合同的;
(二)名為租賃實為借貸擔保、房屋使用權抵債等關系的;
(三)租賃合同未生效或者已在另案中被撤銷、確認無效的。
經審查發現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金、租期明顯不符合常理的,應當告知租賃合同當事人偽造證據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沒有房屋騰退的案由,可以是返還原物案由或排除妨害案由。具體由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法律依據:《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第三十七條 物權確認糾紛(1)所有權確認糾紛(2)用益物權確認糾紛(3)擔保物權確認糾紛
第三十八條 返還原物糾紛
第三十九條 排除妨害糾紛
第四十條 消除危險糾紛
法律分析:執行房屋騰退的法律規定為《關于強制執行中房屋騰退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進入強制騰退程序后,由院長簽發強制騰退房屋公告,責令被執行人或案外人在指定期間自動履行騰退義務。被執行人或案外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法院強制執行。強制騰退時,被執行人或案外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其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屬到場,同時通知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派員參加執行人或案外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或未派員參加的,不影響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強制執行中房屋騰退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十三條 進入強制騰退程序后,由院長簽發強制騰退房屋公告,責令被執行人或案外人在指定期間自動履行騰退義務。被執行人或案外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強制騰退時,被執行人或案外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其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屬到場,同時通知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派員參加執行人或案外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或未派員參加的,不影響執行。
法律分析:
執行房屋騰退的法律規定為《關于強制執行中房屋騰退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進入強制騰退程序后,由院長簽發強制騰退房屋公告,責令被執行人或案外人在指定期間自動履行騰退義務。被執行人或案外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法院強制執行。強制騰退時,被執行人或案外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其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屬到場,同時通知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派員參加執行人或案外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或未派員參加的,不影響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強制執行中房屋騰退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十三條 進入強制騰退程序后,由院長簽發強制騰退房屋公告,責令被執行人或案外人在指定期間自動履行騰退義務。被執行人或案外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強制騰退時,被執行人或案外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其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屬到場,同時通知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派員參加執行人或案外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或未派員參加的,不影響執行。
●騰退房屋法規規定最新
●騰退房屋法規規定有哪些
●騰退房屋法律規定
●騰退房屋法規規定是什么
●關于騰退房屋法律問題的解釋
●騰退房屋怎么補償
●騰退房屋屬于什么糾紛
●騰退房屋是什么案由
●騰退房屋注意哪些
●騰退房屋我們是否可以恢復原狀
●騰退房屋法規規定最新
●騰退房屋法規規定最新
●騰退房屋法規規定是什么
●騰退房屋法律規定
●關于騰退房屋法律問題的解釋
●騰退房屋怎么補償
●騰退房屋屬于什么糾紛
●騰退房屋是什么案由
●騰退房屋注意哪些
●騰退房屋我們是否可以恢復原狀
●房屋騰退法律規定 -法律知識,騰退房屋法律規定: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舊宅基地騰退補償標準,舊宅基地騰退補償規定: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天津市公租房騰退條件是怎么規定的?,北京公租房騰退補償: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2021北京私產平房騰退規定,2021北京私產平房騰退政策 法律問題: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土地征收的范圍包括,土地征收范圍規定是怎樣: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北京市自建房拆遷補償政策規定是什么,北京市農村宅基地翻建最新政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北京自建房屋拆遷補償方案:最新規定及解讀,北京市城區自建房拆遷如何補償: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昌平非宅騰退補償規定?,昌平非宅騰退補償標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國家對拆遷戶房屋回遷怎么規定?,房屋拆遷后回遷有什么規定: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拆遷補償有哪些法律規定,房屋拆遷補償法律是如何規定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2022農村土地最新政策,農村土地政策2022的新規定: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政府是否可以強制拆遷,強制拆遷的法律規定: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2021年國家拆遷賠償規定?,2021年拆遷補償標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2021年國家拆遷新規定 ?,2022年拆遷新規: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2021年拆遷新規定?,2022年拆遷新規: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2021年國家拆遷賠償規定,2021年拆遷補償標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騰退房屋法規規定有哪些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唐同桂
內容審核:劉超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