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法律規定公共利益,征收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看看法律如何規定的,征收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看看法律如何規定的?法律法規概覽 1、《憲法》第10條:“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征收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看看法律如何規定的?
法律法規概覽
1、《憲法》第10條:“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br> 《憲法》第13條:“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br> 2、《物權法》第42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br> 3、《土地管理法》第2條:“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br> 4、《征收條例》第2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從上述法條可以看出,無論是國家根本法,還是專門調整征地拆遷方面的法律,都明確了土地和房屋征收的前提——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何謂“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在此前的法律法規中,雖然經常有“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說法,但法律一直沒有明確何為“公共利益”,因而關于“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問題也一直是學者們研究和討論的主題之一。在《征收條例》中,法律對“公共利益”作出了較為明確的界定。
根據《征收條例》第8條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目的。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哪些情形?
《征收條例》第8條列舉了六種具體情形,分別是: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在這六種情形中,需要強調的是第4、5種。
所謂“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政府在對中低收入家庭實施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應對象、建設標準、銷售價格或租金標準,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般涉及兩種情況:一是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以及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二是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公共租賃房屋等。
同時,舊城區改建應符合以下條件才屬于公共利益的需要:(1)由政府組織實施;(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城鄉規劃法》第31條的規定,不損害歷史文化遺產和傳統風貌,合理確定拆遷和建設規模的舊城區改建才屬于公共利益需要;(3)應當是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改建。
實踐中,有的是為了商業開發、娛樂建設而進行征地拆遷,項目審批即不合法;也有的征地拆遷項目在審批時打著“公共利益”的幌子,但是審批通過之后卻行商業開發之實。不管哪一種,都是違法的!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锻恋毓芾矸ā芬幎?,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
(一)軍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規定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第
(四)項、第
(五)項規定的建設活動,還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第
(五)項規定的成片開發并應當符合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
(一)軍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建設活動,還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第(五)項規定的成片開發并應當符合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非公共利益征收的法律依據為:非公共利益的需要違法征收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拒絕土地征收,并且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應情況。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進行補償的條件下,將集體所有土地及其上權利移轉為國家所有的行為。土地征收是將農業用地轉化為建設用地的重要制度,許多國家的法律均有相關規定。
一、修路可以強制征地嗎
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并依法給予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國家修路能強行征收土地,但是要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補償。占用耕地補償標準是,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占用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是,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二、征收土地是拆遷嗎
不是。征地是對土地的征收,拆遷是對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遷。二者的區別主要在于對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國家并不需要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稱“拆遷”而不叫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并依法給予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法律分析: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可以,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并依法給予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土地征收是2004年《憲法》修正后的新詞匯。一些文件、報告時?;煊谩巴恋卣魇铡焙汀巴恋卣饔谩眱蓚€概念,主要原因是實踐中人們還存有模糊認識,認為二者沒有實質區別,只是表述不同。實際上,二者既有共同之處,又有不同之處。共同之處在于,都是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經過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給予補償。不同之處在于,征收的法律后果是土地所有權的改變,土地所有權由農民集體所有變為國家所有;征用的法律后果只是使用權的改變,土地所有權仍然屬于農民集體,征用條件結束需將土地交還給農民集體。簡言之,涉及土地所有權改變的,是征收;不涉及所有權改變的,是征用。我國實行土地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的基本制度?;A設施是指為社會生產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工程設施,是用于保證國家或地區社會經濟活動正常進行的公共服務系統。它是社會賴以生存發展的一般物質條件。一般而言,基礎設施包括交通、郵電、供水供電、商業服務、科研與技術服務、園林綠化、環境保護、文化教育、衛生事業等市政公用工程設施和公共生活服務設施等,它們是國民經濟各項事業發展的基礎。完善的基礎設施對加速社會經濟活動,促進其空間分布形態演變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在現代社會中,經濟越發展,對基礎設施的要求越高。基礎設施建設往往需要較長時間和巨額投資,用地需求往往也比較大,且由于大多數基礎設施選址遠離城市,必須通過征收集體土地實現供地。法律依據:《憲法》第10條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補償。
●土地征收法律規定公共利益是什么
●土地征收法律規定公共利益是指
●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界定
●土地征收法律規定公共利益有哪些
●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認定機制
●土地征用的公共利益
●對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圍進行明確界定
●征地過程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認定
●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認定機制不斷擴大土地征收范
●征收必須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征收必須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土地征收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征收和征用都是為了國家利益
●對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圍怎么界定
●對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圍進行明確界定
●為公共利益征收土地
●征收并給予什么條件
●征收公共利益的界定
●拆遷征收補償方法公共利益,非公共利益房屋拆遷要怎么補償: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拆遷公共利益補償,征地中的公共利益有哪些: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公共利益與拆遷補償,征地中的公共利益有哪些: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公共利益用地拆遷補償標準,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征地拆遷補償標準規定: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煤礦征收農民附著物不公開公示和法嗎,煤礦通過政府征收土地屬于公共利益么:今日礦產資源壓覆在線法律咨詢
●征收拆遷補償法規公共利益,征地中的公共利益有哪些 :今日土地征收規定更新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什么并給予補償,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時征收補償標準公共利益,征地中的公共利益有哪些 :今日土地征收規定更新
●征收拆遷補償標準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搬遷,非公共利益是拆遷:今日土地征收規定更新
●拆遷征收補償條件公共利益,征地拆遷應符合公共利益需要,那到底什么是公共利益:今日土地征收規定更新
●征收拆遷補償流程公共利益,公益拆遷的法定流程有哪些:今日土地征收規定更新
●拆遷征收補償方法公共利益,城市房屋拆遷中的公共利益在哪里:今日土地征收規定更新
●公共利益 拆遷?城市房屋拆遷中的公共利益在哪里: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補償征收政策公共利益,拆遷補償中如何維護公共利益:今日土地征收規定更新
●拆遷征收公共利益補償,拆遷公益事業房屋如何補償:今日土地征收規定更新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為了公共利益的拆遷,就可以逼遷了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征收補償政策公共利益,拆遷補償中如何維護公共利益:今日土地征收規定更新
●非公共利益征收的法律依據?非公共利益征地違法怎么辦: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認定機制?土地征收公共利益包括哪些: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界定?征地拆遷如何界定公共利益: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土地征收法律規定公共利益是指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平怡悅
內容審核:羅思章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