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征地公告和征地公告的區別,1、發布時間不同征收土地預公告是政府征地批準之前作出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是征地正式批準之后作出的公告。2、兩者目的不同征收土地預公告目的是告知征地基本信息,征求村民意見。征收土地公告目的是告知被征地農民土地已經被
1、發布時間不同征收土地預公告是政府征地批準之前作出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是征地正式批準之后作出的公告。
2、兩者目的不同征收土地預公告目的是告知征地基本信息,征求村民意見。征收土地公告目的是告知被征地農民土地已經被批準征收,如果被征地農民不服,可以申請復議或訴訟等法律救濟。
3、法律效力不同政府征收土地,征收土地預公告并沒法律效力。征收土地公告則具有法律效力。對于政府征收土地,是以最終發布的公告文件為準的,因為預公告發布以后還會進行修改因此法律效力不如最終公告。政府機關進行征地公告之前應當先向社會進行預征地通告,然后在組織專家以及工作人員等進行征地研討,確定具體的征地范圍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機關進行征地的前提是出于社會公共利益的角度進行,如果不符合的,被征地人民有權提起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
(一)軍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建設活動,還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第(五)項規定的成片開發并應當符合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一、征地公告期限為多長時間
1、征地公告期限至少為三十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將征收事宜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予以公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二、征地公告的內容有哪些
征地公告的內容有以下:
1、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3、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途徑、社保情況;
4、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和地點。
法律分析:由市、縣國土資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范圍內(如果系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還應在鄉、鎮)發布《擬征地公告》,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征地范圍、位置、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擬征地公告代表什么
●擬征地公告和征地公告的區別是什么
●擬征地公告有效嗎
●擬征地公告和征地公告的區別在哪
●擬征地公告有效期是多久
●發擬征地公告一定實施嗎
●擬征收土地公告的意思
●擬征地公告和征地公告的區別是什么
●政府擬征地公告是干嘛的
●擬征地告知書什么意思
●征地程序兩公告,一登記制度是什么,征地程序兩公告,一登記制度是什么: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撤銷區政府《征收決定》!京康張路律師將違法征收連根拔起!,張潔律師——發布征收公告后一直不拆,還各種限制,怎么辦?: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征收的公告程序是怎樣的,土地征收公告具體有哪些內容?: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預公告發布后不征收給補償嗎,征收土地預公告什么意思: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征收土地的規定是什么??拆遷預公告發出什么時候拆遷?: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房屋拆遷需要公告哪些信息??征收國有土地時什么是拆遷安置費: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發布預征地通告和征地公告的區別是什么,征地預公告與征地公告區別: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農村拆遷,國家現在按什么標準補償?棚戶區改造村委會發拆遷公告是否合法呢?,棚戶區改造由村委會發拆遷公告是不是合法的: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太原市萬柏林區大眾棚戶區拆遷補償公告,太原大眾棚戶區改造補償方案 法律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安置公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具體的拆遷安置費怎么算: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公告出來后能否買賣房產?對拆遷補償不滿意怎么辦:今日在線強拆評估法律咨詢
●拆遷公告有時效嗎?拆遷協議有訴訟時效嗎: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有哪些?征地安置補償費如何發放,流程有哪些: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有什么?征地安置補償費怎么發放,流程有什么: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有哪些?征地安置補償方案能否起訴: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寧陽縣八仙橋征地安置補償方案公告,寧陽農村拆遷補償標準: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法院在什么情況下發公告,什么情況下法院能給出公告?: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農村征地安置補償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有哪些: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公告送達在哪里公告 稅務局查詢?公告送達的實施方式:今日在線強拆評估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索建國律師
來源:頭條-擬征地公告和征地公告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