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臨沂安置補償糾紛一案取得重大進展,在圣運律師團隊的努力下,縣政府主動撤回違規批復,具體情況如何,我們一起來看一看!案情介
山東省臨沂市的戚先生,作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本村合法擁有房產、承包地等合法財產,本村被納入征收范圍后,戚先生多次與征收方溝通協商安置補償事宜,但因征收方給出的安置補償標準過低,無法保障自己現有的生活水平,所以一直沒有和戚先生簽訂安置補償協議。
但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征收方對安置補償一事越發不上心,面對戚先生的主動問詢,征收方并不理睬。不僅如此,村委會更是直接作出了《補償決定書》,要求戚先生在3日內,搬離原址。要問這份《補償決定書》的依據是什么,竟是縣政府作出的《同意收回集體土地請示的批復》。
面對這樣的情況,戚先生意識到必須盡快采取法律手段維權,萬萬不能坐以待斃。幾經打聽比較,戚先生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對該情況進行咨詢,在得到圣運征拆律師團隊專業的解答后,戚先生決定委托圣運律師為其維權助力!
在接受委托后,圣運律師團隊迅速響應,組建專業的律師團隊為委托人服務,秉持著快速高效的辦案原則,主辦律師作為團隊負責人,快速組織團隊為委托人梳理案卷材料,制定維權策略,并依次展開。
為助力委托人維權,主辦律師首先向當地政府發函,表明我方愿意積極協商的想法,但因未得到積極回復,主辦律師遂針對違規收回土地、違法作出補償決定以及違法同意收回集體土地的批復等具體違法行為逐一展開了訴訟程序,并且效果明顯。
在起訴縣政府違法違規作出《同意收回集體土地請示的批復》的程序中,縣政府主動撤回了該批復。盡管在訴訟過程中,縣政府提交了答辯材料,稱,一方面,戚先生的房子處于土地征收范圍內,縣政府作出的批復僅僅是對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請示的批復,屬于政府上下級內部批復,對外不影響戚先生的合法權益。另外,戚先生所在村的村委會已經召開過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符合法律規定。但在主辦律師的努力下,縣政府主以該批復不符合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對土地征收程序的規定》為由,主動撤銷了該批復!
除了圣運律師多次強調的征地審批主體外,征地審批程序同樣需要大家注意。
一、農用地審批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由于我國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集體土地用途共分為三種,分別是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征收非農用地如村民住宅、農村基礎設施等無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總之,這是征地活動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是被征收人核實征收活動是否合法的關鍵之一, 更是我們在申請信息公開收集證據材料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正式征收前的調查公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因此,在正式征收前,被征收人就應當已經收到擬征收的相關信息。
三、組織征地聽證
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征收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權利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所以申請聽證不僅僅是公民參與社會管理的權利,更是土地征收中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序。
申請聽證,查看征收方的征收文件是我們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在未取得合法文件前,我們有權拒絕搬離征收區域,更有權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在此,提醒廣大朋友,發現自己房屋被納入征收范圍后。應當及時查看政府部門是否有相應的手續,如果沒有法定手續便使用土地進行建設的,應當繼續拿起法律的武器予以維權,保護自己合法的土地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