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在山東某市經營駕校。2017年,劉先生的駕校設施被認定為違法占地建筑
委托人:劉先生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市政府、省政府
案情回顧
劉先生在山東某市經營駕校。2017年,劉先生的駕校設施被認定為違法占地建筑,劉先生不服,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合法權益,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為了核實有關情況,圣運律師協助劉先生申請信息公開,市政府收到申請后,告知劉先生申請信息不存在。但這一告知內容與劉先生所掌握的證據嚴重不符,圣運律師隨即協助劉先生申請行政復議,但省政府維持了原行政行為,圣運律師又協助劉先生提起行政訴訟。
最終,二審法院認為市政府告知內容屬認定事實不清,裁定撤銷一審維持復議結果的行政判決,發回重申。
判決結果
最終,二審法院認為市政府告知內容屬認定事實不清,裁定撤銷一審維持復議結果的行政判決,發回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