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曹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 :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案情回顧 曹先生在濟寧市任城區李
委托人 :曹先生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 :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曹先生在濟寧市任城區李營鎮曹東村南北大街26號擁有合法的宅基地及房屋,現該地塊以及地上房屋因“舊城區(城中村)改造項目”面臨征收。2019年,任城區人民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在有關征收部門未與曹先生達成一致安置協議,相關補償未到位的情況下。2019年12月,曹先生房屋所在地的地塊有關施工單位已經開始進行項目建設,嚴重侵犯了曹先生的合法權益,干擾了其正常的生活和居住。因此,曹先生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擬定了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并迅速啟動了信息公開等系列性的相關程序。圣運律師綜合案件情況及信息公開環節得到的答復,認為任城區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的行政行為違法。首先,在區人民政府沒有取得建設項目立項批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等批準文件的情況下,就作出征收決定,明顯濫用了法定職權。其次,任城區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形式上是“公告”,但實質上已經具有“征收決定”的意思表示,實質是以公告的形式代替征收決定。在沒有做出征收決定的情況下,補償方案已經做出且涉案地塊上已經開始進行了項目建設,這屬于程序導致,違反了征收的法定程序。
再有,對曹先生的房屋面積進行認定時,區政府雖制作了《征收房屋分項勘估表》,但該表并沒有曹先生及其家人的簽字,也不能僅憑此表來證明涉案房屋的實際建筑面積情況。綜合以上情況,圣運律師協助曹先生提起了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訴訟結果
經過圣運律師前期的努力及后期開庭的表現,法院在查明了案件詳情后,判決撤銷了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區人民政府于判決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內對曹先生的被征收房屋重新作出征收補償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