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章先生等六戶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青羊區工業集中發展區管理委員會案情回顧 章先生等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 :青羊區工業集中發展區管理委員會
案情回顧
章先生等六戶是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文家鄉紅碾村社區的居民,共有耕地12畝左右。因該地土地征收,章先生等人成為了失地農民。也沒有獲得合理合法的安置。章先生等人認為土地征收程序中存在不透明的情況,考慮到想要不降低征地前的生活水平,長遠生計有保證,合法權益不被侵犯,章先生等人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想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擬定了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并迅速啟動了相關的程序。在圣運律師的協助下,章先生等人首先向青羊區工業集中發展區管理委員會提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章先生等人的土地被征收時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地上附著物簽字確認表、對承包地進行調查的結果或征收補償登記情況材料。2019年3月6日,區管委會收到章先生等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一直未出具這些政府文件。因此,圣運律師協助章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區管委會認為自己不是適格被告,且針對信息公開申請,已經口頭答復過章先生等六戶。圣運律師認為,首先區管委會作為青羊區委、區政府的派出機構,應當是具有相應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章先生等人也是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區管委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的,區管委對信息公開申請,是具有根據情況作出答復的行政職責的。其次,根據章先生等人的申請要求,是區管委以紙質的形勢提供政府信息,不僅如此,在開庭過程中區管委的口頭答復陳述也存在著內容不一致的情況,這樣的行為不應被視為履行了信息公開的法定職責。
訴訟結果
法院經查明案情后,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支持了章先生等六戶的訴訟請求,判決青羊區工業集中發展區管理委員會對章先生等六戶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依法重新予以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