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何先生等6人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案情回顧 何先生等6
委托人:何先生等6人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
案情回顧
何先生等6人是陜西省西咸新區灃西新城釣臺街道南北季村村民,在該村擁有宅基地及房屋,政府為啟動“灃西新城棚戶區改造項目”,將何先生等6人的宅基地及房屋納入項目征地拆遷范圍。因擔心這樣的征收程序對自己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影響,因此何先生等6人想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爭取合法權益,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擬定了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并迅速啟動了相關的程序。首先圣運律師協助何先生等6人進行了信息公開,通過信息公開程序獲知陜西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12月18日作出的《關于西成新區2013年度第二十一批統一征收集體建設用地的批復》,該批復批準將何先生等6人所在的南北季村等村組的4.3861公頃集體建設土地征收為國有。2018年7月9日,陜西省西咸新區灃西新城管理委員會批準陜西省西咸新區灃西新城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南北季村)》,依照該征地安置補償方案對何先生等6人進行補償安置。但何先生等6人對補償安置方案不服,因此圣運律師協助其向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但管委會卻以《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不屬于行政復議受案范圍為由,駁回了復議申請。
圣運律師認為,在集體土地征收過程中,市、縣級人民政府批準作出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是確定被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以及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具體措施的依據。這也直接影響被征收土地權利人的實際權益,這應當屬于行政復議范圍。依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爭議行政復議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對有關市、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決的,應當依照行政復議法律、法規的規定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本案中,因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及其補償發生的糾紛,應當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訴訟等方式解決。而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作出了駁回復議申請決定應當屬于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應予撤銷。在這樣的情況下,圣運律師協助何先生等6人提起了行政訴訟。
訴訟結果
法院經查明案情后,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撤銷了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于2019年7月30日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并責令其對何先生等6人重新作出復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