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曲女士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申請人:株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案情回顧】 曲女士在湖南省
【案情回顧】
曲女士在湖南省株洲市的土地被納入征收范圍內,在征收過程中種種行為令曲女士感受到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權衡之下,曲女士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協助當事人迅速啟動了系列程序。圣運律師了解案件詳情后,對征收項目的合法性持嚴重懷疑態度。因此協助曲女士,向株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了信息公開,申請公開基本農田變化圖、基本農田保護匯總表、村級基本農田保護檔案、村級基本農田示意圖等與土地相關的重要信息。隨后,株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出告知書,告知曲女士延期20個工作日答復。隨后超過期限后作出答復,但在答復中,以未查詢到信息為由,對曲女士的申請作出了回應。
圣運律師認為,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且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予以答復。本案中,市資規局收到了曲女士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告知其延期20日作出答復,但卻未在延期答復期限內履行職責。不僅如此,在答復中也并未給出曲女士想得知的信息,綜上,其行為屬于未履行職責。在律師的協助下,曲女士提起了行政復議。
【復議結果】
復議機關經過審理后,確認市規劃資源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及后續的補正告知書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