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拆需要的手續,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政府強拆需要的手續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政府強拆需要出具哪些手續?●政府強拆需要的手續怎么寫●政府強拆的具備哪些條件。
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1、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 2、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 3、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 4、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 5、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補償資金證明;6、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 7、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國家建設需要、合理賠付、協商破裂、行政訴訟、依法判決、判決書的送達、公示、強制執行
合法強制拆遷的程序主要有:一、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盡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二、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搬遷。三、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行機關的執行。四、強制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核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并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交兩名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在場人員核對后,由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被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五、物品清點登記后,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遷人的,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領取物品。逾期不領的,拆遷人應辦理提存。六、強制執行騰出的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
行政機關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物必經程序:1、調查取證階段(案件調查及現場勘察記錄、調查詢問筆錄等)2、立案告知階段(立案審批表、限期拆除告知書)3、審核決定階段(處理審批表、限期拆除決定書)4、強制執行階段(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強制執行決定書、強制拆除公告)說明:1、其中《限期拆除決定書》、《強制執行決定書》為說理式文書,連同《限期拆除告知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須按照《民事訴訟法》送達要求給當事人,當事人若不在現場或拒絕接收,可在違建現場張貼除《強制執行決定書》以外的有關文書。2、部分法律文書時限:其中《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拆除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等文書之間開具時間視違法建筑物的面積、社會影響程度等情況合理而定。《強制執行決定書》必須給當事人留足最長三個月的訴訟期限。《強制拆除公告》可以與《強制執行決定書》一并發放,或者在《強制執行決定書》期滿前發放。3、有關現場核查的問題:應在分別開具《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拆除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后按合理期限內對當事人是否自拆情況進行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對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下稱行政強制法)作了嚴格規定,即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1、房屋拆遷許可證⑴辦事程序:申請→審核→受理→發證⑵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305號第二章七條。⑶申報材料:①建設項目批準文件;②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③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④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⑤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⑥拆遷許可證申請審批表。⑷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⑸收費標準:住宅按拆遷補償安置費0.2%;非住宅按拆遷補償安置費0.4%。⑹收費依據:川價費[2001]157號2、房屋拆遷資格證⑴辦事程序:申請→審核→受理→發證⑵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2號第四條⑶申報材料:①申報單位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②法人代表履歷表;③法人代表任命書及身份證復印件;④銀行資金證明;⑤拆遷工作人員培訓考核資料及身份證復印件;⑥辦公場地產權證或使用證證明材料復印件;⑦房屋拆遷單位資格證書申報審批表一式二份。⑷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⑸收費標準:不收費⑹收費依據:無備注:申請辦證材料須齊全、真實、符合法形式3、辦理房屋拆遷延期:房屋期限屆滿仍未完成拆遷任務的拆遷單位,在向區房管局提出延期申請,經批準后發放延期公告并在《拆遷許可證》上注明延期時間。備注:須在房屋拆遷期滿15天前提出4、房屋拆遷糾紛裁決事宜: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8號令《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第17條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經協商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或者拆遷當事人一方拒絕商談補償安置事宜,當事人要求裁決的,應當提出書面裁決申請,由批準拆遷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⑴拆遷人申請裁決應提交以下資料:①裁決申請書;②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③房屋拆遷許可證和房屋拆遷公告;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 權委托書;⑤被拆遷房屋權屬情況材料;⑥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承租人的情況材料;⑦安置房屋情況材料;屬于過渡安置的,還應提交周轉房屋情況材料;⑧房屋評估報告;⑨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就補償安置事宜協商的2次以上談話記錄;一方拒絕協商的,應當書面說明情況;⑩裁決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⑵被拆遷人申請裁決應提交以下資料:①裁決申請書②房屋所有權證(包括房屋共有權證)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憑證;③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身份證明文件。
1、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盡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2、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執行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搬遷。3、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行機關的執行。4、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核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并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交兩名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在場人員核對后,由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被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5、品清點登記后,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遷人的,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領取物品。逾期不領的,拆遷人應辦理提存。6、制執行騰出的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
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2、房屋拆遷人委托評估,并發送評估報告及通知(5日)。3、確定附屬物價格。4、制定拆遷補償細則。5、宣傳/講解政策。6、簽定拆遷補償協議。7、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8、下達房屋拆遷裁決書(15天)。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9、縣政府下達限期遷出決定書。10、申請強制拆遷。城中村改造所涉法律問題主要圍繞政府、房地產開發商和村民三方主體展開。村民的主要利益訴求是:原有的土地、住房能否得到合理補償,失房失地后如何安排就業、養老等。
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并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房屋拆遷需要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手續和步驟: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2、房屋拆遷人委托評估,并發送評估報告及通知(5日)。3、確定附屬物價格。4、制定拆遷補償細則。5、宣傳/講解政策。6、簽定拆遷補償協議。7、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8、下達房屋拆遷裁決書(15天)。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9、縣政府下達限期遷出決定書。10、申請強制拆遷。
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等;) (2)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現公布)。(30日內進行審查,頒發拆遷許可證。) (3)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發送評估報告及通知(5日)】。(評估委員會由三名以上國家注冊的房地產估價師組成。) (4)根據遼寧省改辦發【2000】39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 (5)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貨幣補償和回遷安置兩種) (6)房屋拆遷要做好宣傳/講解政策。(國務院305號令和遼寧省145號) (7)房屋拆遷要與被拆遷人反復協商,做工作。 (8)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 (9)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申請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證{復印件};被拆遷房屋估價報告;對被申請人的補償安置方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協商記錄;未達成協議的被拆遷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決先期工作【行政裁決書副本及答辯通知書,是否同意聽證會通知,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調解/聽證(專家委員會鑒定評估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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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政府強拆需要的手續,政府強拆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投稿:賀玲彤
內容審核:趙明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