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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違法侵害,一般情形下應給予賠償。但對于行政機關以違法方式拆除違章建筑造成建筑材料價值損失應否給予補償或賠償,從表象觀之,似無探討之必要,但若從嚴格規范行政權的行使和最大限度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角度審視,即使不予賠償也可適當補償。
不會得到賠償根據我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對拆除違章建筑不予補償。違章建筑被強行拆除,會得到賠償嗎?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行政違法拆遷的應當賠償。《國家賠償法》第4條第3項規定,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請求國家賠償的,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申請,或者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決定是否賠償,對于不賠償決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機關違法強制拆除原告房屋,人民法院判決予以行政賠償時,賠償標準不得低于原告依照征收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征收補償標準。原告請求賠償依照征收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獎勵,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擴展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之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國家賠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后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而且,此請求實效適用關于時效中止的規定,即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被拆遷人在遇到行政機關強拆時既可以在針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行政賠償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首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后,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參考資料:搜狗百科-《國家賠償法》
違法拆除違法建筑要賠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權,即使是違章建筑,也不能否定違章建筑物的權利人對建筑材料的所有權,也就是說行為的違法性不等于財產的非法性。建造行為是違法行為,但認定是否為違章建筑是行政部門的職責,強行拆除違章建筑也是執法部門的職責,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應予以賠償。《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據此,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具有認定違法建筑的職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雖然具有認定違法建筑的職權,但實施行政處罰時必須根據法定程序。規劃局沒有作出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并送達,也沒有聽取利害關系人的陳述和申辯,拆除房屋的程序違法。
按照法律規定來看,如果是違法建筑,拆除是沒有補償的。但是,有些地方是否會有變通的做法,就是各個地方具體運用政策的問題了。
1、并不是所有的違章建筑都不能給予拆遷補償,也就是說建筑違章,但建筑材料是違章建筑人的合法財產,既在拆遷補償中要注意區分違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根據我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違章建筑人對違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財產權。因此,拆遷人在拆除違章建筑時依法不給予補償,并不意味著對拆除違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給予補償。2、建筑違章但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權或產權也要給予適當的補償,如果因拆遷造成土地使用收益損失應予以適當補償。在拆遷補償中,要注意區分違章建筑和建筑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違章建筑按照有無土地適用權的標準基本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違章建筑,一類是未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違章建筑。如果違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即使在拆遷時不就拆除違章建筑本身補償違章建筑人,也必須考慮土地使用權對違章建筑人的財產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劃撥方式得來的,拆遷人可以不補償使用該土地的違章建筑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出讓方式得來,違法建筑人繳足了土地出讓金但出讓年限還未到期時,拆遷人應當就拆除違章建筑給違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損失予以適當補償。3、在拆遷補償中,要注意區分違章建筑和建筑內的財產。違章建筑內的財產可以獨立于違章建筑存在,系違章建筑人的合法財產,依法應當受到保護。拆遷人在拆除違章建筑的過程中,不得侵犯違章建筑人的違章建筑內的合法財產權益,否則應當承擔法律責任。4、在拆遷補償中,要注意區分拆遷補償款和拆遷補助費。雖然我國《城市拆遷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拆除違章建筑不予補償,但是這只能說明違章建筑人不能獲得拆遷補償款,拆遷人仍要依法向違章建筑人支付拆遷補助費。拆遷補助費包括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等其它費用。拆遷人不得因違章建筑拒絕向違章建筑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等費拆遷補助費的請求。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依法拆遷,應當給付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的補償;拆遷賠償是指拆遷人在拆遷過程中,由于拆遷程序和手段違法,侵害了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時應當依法賠償損失。本文的拆遷賠償僅限于討論對違章建筑人的拆遷賠償。5、在拆遷補償中,要注意轉化的違章建筑的特殊情況。所謂轉化的違章建筑,主要是指因為超過批準期限,由臨時建筑轉化成的違章建筑。轉化的違章建筑和批準期限內的臨時建筑的區分點就是批準期末,批準期初至批準期末為合法建筑,超過批準期末,仍未拆除的,為違章建筑。筆者認為,并非所有的轉化的違章建筑,在拆除時,都不予補償。如果存在以下兩種情況:(一)不可抗力阻礙臨時建筑在批準期限內拆除的;(二)臨時建筑不被拆除是為了保護另外一個更大的利益,致使超過批準期限仍未拆除的。在這兩種情況下,拆遷人拆除違章建筑時,應當按照國家或者地方的標準補償違章建筑人。比如,違章建筑的承租人履行了一般情況下的注意義務,仍然對其承租的房屋系違章建筑不知情,拆遷人如果拆除該違章建筑,應當依法對該房屋承租人補償安置。從法理的角度分析,任何人不應當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喪失其合法權益。拆遷人不能由于違章建筑人的過錯拒絕對對違章建筑使用人補償安置。通過以上分析不難發現,雖然違章建筑不能獲得拆遷補償,但法規對違章建筑的建造材料、違章建筑物做使用土地的收益損失、違章建筑內的財產以及違章建筑承租人(租戶)的損失都應該給予被拆遷方拆遷補償都給予了明確規定,所以在遇到違章建筑被拆遷時并不意味著可以不給補償的一味拆除,被拆遷人或企業仍然可以依法獲得相應的拆遷補償。
沒有自家的,土地永遠是屬于國家的本來就不能蓋廠,這屬于常識問題,肯定是違法的。
沒有任何賠償,而且還得予以處罰。
(一)貨幣補償補償補助總款=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外遷補助費+其他補助費(二)房屋產權調換1、產權調換房屋本項目產權調換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區。產權調換房屋為期房,臨時安置期限為36個月。安置房a區房屋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區房屋為“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補償補助總款補償補助總款=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其他補助費3、產權調換房屋面積被征收人可選購的產權調換房屋面積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則按10平方米計算;(2)本項目征收范圍內同一人或夫妻有兩處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合并計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3)當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產權調換房屋最小戶型面積,允許購買本項目產權調換房屋最小戶型。4、產權調換房屋購買價格(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簽約期限內按照優惠價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購買,在簽約期限屆滿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購買;(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部分按本項目基準價格購買;(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項目標準房地產價格購買。5、選房順序本著“先簽約先選房”的原則,被征收人可自愿選擇安置房a區、b區產權調換房屋。(三)被征收房屋價值、標準房地產價格、基準價格1、被征收房屋價值被征收房屋價值=[(基準價格×k+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價)×因素修正系數]×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被征收房屋設備、裝修及附屬物價格k為容積率修正系數。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以本項目公開選定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2、標準房地產價格、基準價格本項目標準房地產價格、基準價格由評估機構以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為時點評估確定。本項目預評估標準房地產價格為44208元/平方米,基準價格為41877元/平方米。(四)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外遷補助費1、搬遷費搬遷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計算,選擇貨幣補償的,標準為40元/平方米;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標準為80元/平方米。2、臨時安置費選擇貨幣補償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為基數,一次性發放4個月的臨時安置費,標準為90元/月/平方米。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轉。簽約期限內簽約并按協議約定時間搬遷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房屋的居室套型為基數,一次性發放40個月的臨時安置費;簽約期限后簽約并搬遷交房的,臨時安置費逐月核減。標準為:一居室套型3560元/月二居室套型4730元/月三居室套型5520元/月如臨時安置期限屆滿,產權調換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屆時的房屋租賃市場價格重新核定臨時安置費補償標準,繼續發放臨時安置費,直至產權調換房屋交付之日。3、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條件的,給予被征收人停產停業損失補償:(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權屬證明或者經有關部門認定為合法建筑;(2)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且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上載明的住所(營業場所)為被征收房屋;(3)已辦理稅務登記并具有納稅憑證。本項目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為1800元/平方米。4、外遷補助費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給予外遷補助費,標準為4000元/平方米。(五)其他補助費
房子被非法強拆當事人有權對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限期拆除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提出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由人民法院審查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被拆遷人在遇到行政機關強拆時既可以在針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行政賠償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首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后,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在沒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強拆行為,在實踐中很難直接提起復議和訴訟。原因有兩點:其一、因為沒有政府批準文件,執行強制拆除的人員身份無法確認,也不知道其是代表個人實施還是政府部門實施,也就是說你根本無從知道實施強制拆除行為的是誰或者是哪個部門。其二、在復議或立案環節,由于你主張是某政府部門的非法強拆但是卻拿不出相應的證據,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駁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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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法院網-違法強拆賠償案例分析,違法強拆賠償案例分析報告
投稿:張然玲
內容審核:索建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