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先生等村民均是福建省某村村民,當地為實施填海造地工程,將曹先生等人承包的集體耕地、海灘及其相關附屬設施列入了征收范圍。據介紹,曹
據介紹,曹先生等人所在村原是貧困村,2001年被列為扶貧對象后進行了整體搬遷。當地政府經相關會議后議定,原該村耕地、林地、海灘等由原村繼續使用。搬遷后,村民因居住地距離其所有耕地太遠,往返不便,村民遂將耕地、林地、山地等承包給了曹先生等人。
此次被列入征收范圍的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村民所有的7畝耕地;二是包括攔魚壩、船塢和海岸線等在內的海灘附屬物。
在征收過程中,征收方將曹先生等人的耕地按照草地標準5000元每畝補償,而非按照耕地補償;而攔魚壩等海灘附屬物則僅僅給出了二十多萬的補償價格。征收方給出的補償引發了曹先生等人的不滿,“(補償款)不合理,明顯偏低。”
然而,在未與曹先生等人核實相關海灘附屬物面積的情況下,征收方就對相關海域實施了填平行為。
“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我們千里迢迢來到北京,找到了王有銀律師。初步交談之后,我就知道這次找對人了,王主任一定能幫助我們。”曹先生回憶說。
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團隊接到曹先生委托后,定制了詳細的辦案計劃。
在王有銀主任看來,該案存在一定難度。
“多人維權,如果維權代表聲望不夠,當事人的情緒會非常難以調和;二是有的地方政府對集體案件都比較重視,會給律所和村民同時施壓。” 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如是說。
經王有銀主任評估后,該團隊先向征收方寄出了律師函,將曹先生等人的對漏測面積進行公平合理評估、補償的要求告知對方,尋求調解。
隨后,王有銀主任團隊還向政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了解本次征收的合法性,并就信息公開的征地批復申請了行政復議。
在王有銀主任團隊的專業協助下,曹先生等人征收一案獲得當地省政府的高度重視。
省政府派出專案組調查之后,希望曹先生等人中止此次行政復議。在雙方幾次談判中,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均參與了談判,用法律專業為曹先生等村民保駕護航。
“我們拿到了滿意補償,一共400多萬,感謝王主任團隊的幫助,讓我們的補償款提高了這么多。”曹先生激動的說道。
對于此案,參與辦案的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也感覺滿意,“本案經歷了數次談判,政府部門幾次給與希望,又數次落空。不過我們一直沒有放棄。一方面,辦案律師要安撫當事人,另一方面,王有銀主任則需要根據案件進展情況隨時調整策略。最終,才能滿足當事人訴求,拿到滿意的補償款,總價值超過400萬元。”
為了表達感恩之心,曹先生等人向王有銀主任團隊送上了一面錦旗,上面寫著“法律總繩,圣運助人”。
看到這面錦旗,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均覺得十分感動:“這表明了當事人對我們工作的認可,我們也對當事人永不言棄的品格表示欽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