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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中線銅梁拆遷名單如下:
1、銅梁區征地拆遷計劃:
(1)征收范圍及規模:具體為巴川街道半月路67號(原衛生進修校宿舍),擬征收房屋16戶,建筑面積約992.36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具體以實際征收房屋的戶數和面積為準;
(2)征收補償方式:經征求擬被征收人意愿,16戶全部自愿選擇貨幣補償方式,故該征收項目只實行貨幣補償方式。由征收實施單位以評估單價乘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貨幣補償金額,對被征收人進行一次性貨幣補償。
2、北碚區征地拆遷計劃:
(1)征收范圍:北碚區蔡家崗鎮雙碑村雙碑社(原重慶市北碚區雙碑小學),蔡家崗鎮雙碑小學內1-2-1、1-3-2。(以上門牌含所有附號,不含農房);
(2)征收面積:房屋建筑面積1659.02平方米,其中住宅330平方米、非住宅1329.02平方米;
(3)征收戶數:共6戶,其中住宅3戶,非住宅3戶;
房屋征收簽約期限:以北碚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北碚府91號征收公告規定的簽約期限為準,即: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1月27日。共計60天。
一、成都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
不同房屋結構相應的賠償標準為:
(一)磚混結構一級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級每平方米380元,三級每平方米360元;
(二)磚木結構一級房屋每平方米260元,二級每平方米240元;
(三)磚土木結構一級房屋每平方米200元,二級每平方米180元;
(四)簡易結構一級房屋每平方米50元,二級每平方米30元。
各結構房屋折舊率按以下標準扣減:
(一)5年以內(含5年)房屋折舊率為0%;
(二)5年以上(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房屋折舊率為5%;
(三)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屋折舊率為10%。
二、哪些情形下可以實施司法強制搬遷?
具備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可以啟動司法強制搬遷:
(1)補償協議訂立后,被征收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搬遷義務的,征收人提起民事訴訟,被征收人在生效裁判規定期限內拒絕履行搬遷義務,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房屋征收部門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2)被征收人不服補償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在法院生效裁判規定期限內拒絕履行搬遷義務,市、縣人民政府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3)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市、縣人民政府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或者被征收人申請行政復議被駁回,其在生效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仍不搬遷,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城市房屋拆遷有哪些區別?
第一是性質不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行政行為,原城市房屋拆遷是民事行為。第二是法律依據不同,征收是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拆遷是依據《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條例》。第三是主體不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體是市縣級人民政府,原城鎮房屋拆遷是取得“拆遷許可”的單位。第四是程序不同,征收是由征收部門向政府提出申請,拆遷是拆遷單位申請“拆遷許可”。第五是強制執行程序不同,原城市房屋拆遷具有行政“強制拆遷”和“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兩種程序。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取消了行政“強制拆遷”程序。
四、政策性補助
被拆遷者補助每戶搬家費1200元
按照規定,拆遷人將向被拆遷人提供包括臨時安置補助費、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和搬家補助費。被拆遷住宅房屋建筑面積50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計算。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一次性發放6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
拆遷商業、辦公、生產用房等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以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區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為準,由拆遷人按照被拆遷房屋的實際從業人員(不含臨時人員)支付。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一次性發放3個月補助費。
拆遷人對被拆遷者提供搬家補助費,補助標準為住宅每戶補助1200元。非住宅由拆遷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或由拆遷人組織搬遷,據實補助搬家費用。
針對以上分析得出,對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一次性發放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所計算的時間,由1.5個月增至6個月,且對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遷住房面積均按50平方米來計算;對一次性發放的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所計算的時間,由1.5個月增至3個月。隨著物價水平的提高,根據市場情況,《意見》對住宅的搬家補助費作了調整,由原有的每戶300元增至1200元。對非住宅的補助,則沿用原政策。
各地的拆遷規劃會發布在拆遷公告,拆遷公告會在當地市、縣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查詢。拆遷公告,又名拆遷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設規劃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對區縣市的某個待拆遷區域公告的文書,告知該區域因規劃需要被拆遷。其中包括:拆遷原因、拆遷目的、拆遷期限、拆遷單位。拆遷公告是由國家城建主管部門發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一、房屋補償費
對于實行貨幣補償的住宅改造、房屋所有權人選擇產權調換,以及對于直管公有住宅的改造等5個方面,實行房屋補償費。
根據統一拆遷標準,被拆遷房屋補償費應按照被拆遷房屋評估單價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建筑面積來確定。實行住宅產權調換安置的,被拆遷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分別調換,根據市場評估價結算套內建筑面積價差,拆遷人免收公攤面積補差款。估價機構對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格應反映同時期、同結構、同用途、同類區域的二手房市場價格。
二、提前搬遷獎勵
按項目改造補償方案給予不同檔次的戶獎和樓棟騰退獎,總計每戶不超過8萬元。
三、政策性補貼
房補貼和物管費補貼。物管費補貼根據改造范圍內房屋建筑面積,按1.8元/平方米·月的標準,一次性發放5年。
四、政策性補償
補償被拆遷人安裝天然氣費用
包括了被拆遷人安裝電話、有線電視、寬帶、天然氣、電表和空調移機等政策規定的補償費用。
根據相關數據分析,成都市當前舊城改造任務艱巨。僅中心城區“兩軸四片”重大項目,所涉及的拆遷面積就達117萬平方米、拆遷戶數10492戶,加之5·12汶川地震又造成了大量的危舊房屋亟須改造。同時,近期拆遷補償標準不一致問題也困擾著城市拆遷的健康發展。為此成都市出臺了《意見》。
五、政策性補助
被拆遷者補助每戶搬家費1200元
按照規定,拆遷人將向被拆遷人提供包括臨時安置補助費、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和搬家補助費。被拆遷住宅房屋建筑面積50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計算。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一次性發放6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
拆遷商業、辦公、生產用房等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以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區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為準,由拆遷人按照被拆遷房屋的實際從業人員(不含臨時人員)支付。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一次性發放3個月補助費。
拆遷人對被拆遷者提供搬家補助費,補助標準為住宅每戶補助1200元。非住宅由拆遷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或由拆遷人組織搬遷,據實補助搬家費用。
針對以上分析得出,對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一次性發放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所計算的時間,由1.5個月增至6個月,且對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遷住房面積均按50平方米來計算;對一次性發放的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所計算的時間,由1.5個月增至3個月。隨著物價水平的提高,根據市場情況,《意見》對住宅的搬家補助費作了調整,由原有的每戶300元增至1200元。對非住宅的補助,則沿用原政策。
拆遷補償標準新規定:被拆遷房屋補償費、提前搬遷獎勵、政策性補貼和補助
近日,針對拆遷補償標準的新規定已經出臺。根據該規定,被拆遷房屋的補償費、提前搬遷獎勵、政策性補貼和補助等都將進行調整。具體來說,拆遷補償標準將更加注重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值和周邊市場情況,以保障拆遷居民的合法權益。
此外,新規定還明確了拆遷補償的標準程序,要求拆遷單位在拆遷前與被拆遷居民充分溝通,確保拆遷補償的公平、公正。同時,拆遷單位也應當遵守拆遷補償的法律法規,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拆遷補償標準,保障拆遷居民的合法權益。
總的來說,拆遷補償標準新規定的出臺,將有助于規范拆遷補償行為,保障拆遷居民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提醒拆遷單位在拆遷過程中,遵守拆遷補償的法律法規,確保拆遷補償的公平、公正。
成都市出臺了《拆遷補償意見》,其中包括房屋補償費、提前搬遷獎勵、政策性補貼和政策性補助等措施,旨在規范拆遷補償標準,保障拆遷居民的合法權益。同時,拆遷人也應該遵守相關法規,確保拆遷過程的公正、公開和透明。
一、2019成都拆遷補償標準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三)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第十九條規定,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根據立法精神,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宜。
二、拆遷補償的兩種方式
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1、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2、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
3、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1、異地安置:是指由于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2、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我國最新的國有土地拆遷(征收)賠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賠償條例》經2011年1月19日國務院第141次常務會議通過,2011年1月2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訂國務院第590號令,公布并施行。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新條例更加注重民意和社會效果。新條例限定,制定規劃,應當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因舊城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賠償方案不符合限定的,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新條例限定,對被征收人的賠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賠償、喬遷與臨時安置賠償、停產停業損失賠償和補貼、獎勵。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賠償不得低于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對符合要求的被征收人除予以賠償外,還要優先予以住房保障。新條例重視對被征收人的賠償,爭奪使被征收人滿意的基礎上實施征收,這樣就減輕被征收人以往對低賠償拆遷的抵觸情緒,減輕征收工作的阻力。
一、成都市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2
房務補償費
實行貨幣補償,住宅實施改造、房屋所有權人選擇產權調換,對直管公有住宅實施改造等5個方面的補償
按照統一拆遷標準,被拆遷房屋補償實行貨幣補償安置的,按照被拆遷房屋評估單價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建筑面積確定。實行住宅產權調換安置的,被拆遷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分別調換,根據市場評估價結算套內建筑面積價差,拆遷人免收公攤面積補差款。估價機構對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格應反映同時期、同結構、同用途、同類區域的二手房市場價格。
提前搬遷獎勵
按項目改造補償方案給予不同檔次的戶獎和樓棟騰退獎,總計每戶不超過8萬元。
政策性補貼
房補貼和物管費補貼。物管費補貼根據改造范圍內房屋建筑面積,按1.8元/平方米·月的標準,一次性發放5年。
政策性補償
補償被拆遷人安裝天然氣費用
包括了被拆遷人安裝電話、有線電視、寬帶、天然氣、電表和空調移機等政策規定的補償費用。
根據相關數據分析,成都市當前舊城改造任務艱巨。僅中心城區“兩軸四片”重大項目,所涉及的拆遷面積就達117萬平方米、拆遷戶數10492戶,加之5·12汶川地震又造成了大量的危舊房屋亟須改造。同時,近期拆遷補償標準不一致問題也困擾著城市拆遷的健康發展。為此成都市出臺了《意見》。
政策性補助
被拆遷者補助每戶搬家費1200元
按照規定,拆遷人將向被拆遷人提供包括臨時安置補助費、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和搬家補助費。被拆遷住宅房屋建筑面積50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計算。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一次性發放6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
拆遷商業、辦公、生產用房等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以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區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為準,由拆遷人按照被拆遷房屋的實際從業人員(不含臨時人員)支付。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一次性發放3個月補助費。
拆遷人對被拆遷者提供搬家補助費,補助標準為住宅每戶補助1200元。非住宅由拆遷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或由拆遷人組織搬遷,據實補助搬家費用。
二、征地補償中對拆遷人員如何安置?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耕地被全部征用的,依法撤銷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制,原有農業戶口全部轉為非農業戶口;未被全部征用的,按被征用的耕地(糧食地和蔬菜地)數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以下簡稱農轉非)人數;按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個勞動力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需要安置的勞動力人數。
農轉非人員的年齡,以依法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的實際年齡計算。常住戶口在征地范圍內的農轉非人員,男性年齡18周歲以上不滿60周歲,女性年齡18周歲以上不滿50周歲,能堅持常年參加生產勞動的,為農轉非勞動力安置對象。
從公示到拆遷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一、被征收人有什么義務
1.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對房屋進行新建、改建、擴建,不得改變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2.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后,自覺履行補償協議的內容,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補償決定確定的拆遷期限內完成搬遷,配合房屋征收工作的進行。
3.政府提供臨時周轉用房的,在過渡期滿應當按時搬出,騰退周轉房。
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征收補償方案公示后多長時間拆遷
具體多少時間沒有規定,但是從公示到拆遷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拆遷公告會在當地市、縣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查詢。拆遷公告,又名拆遷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設規劃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對區縣市的某個待拆遷區域公告的文書,告知該區域因規劃需要被拆遷。其中包括:拆遷原因、拆遷目的、拆遷期限、拆遷單位。拆遷公告是由國家城建主管部門發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一、拆遷補償的流程是什么
1、規劃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范圍后,通知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政府機關。
2、區、縣政府機關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控制居民常住戶口的遷入,停止辦理居民常住戶口分戶手續;房管部門和房屋經營單位停止辦理房屋的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予、分戶等手續;被拆遷單位停止建筑物、構作物的改建、擴建和裝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停止核發營業執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暫停辦理的期限為12個月,需要延長的,應向拆遷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可延長不超過6個月,如需超過6個月的,須經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
3、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就拆遷事項的權利義務,如補償形式、金額、應安置人口、應安置面積、安置地點、層次、搬遷過渡形式、期限、違約責任等作明確規定。
二、征地拆遷手續辦理流程
城市房屋拆遷,是建設單位根據建設規劃要求和政府批準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遷許可證的情況下,依法拆除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范圍內的單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對其所受損失予以補償的一系列法律行為。通常而言,城市房屋拆遷流程如下(鑒于以招、拍、掛的方式獲取土地開發權為當前法律法規規定常態,流程便以此為基礎):
1、規劃部門(規劃局)提供待拆遷開發土地位置、范圍、使用性質和規劃管理的經濟技術指標;開發企業了解相關控制性詳細規劃、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及相關公建配套設施要求。
2、土地管理部門(國土局)采用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公開出讓土地;開發企業通過競爭方式獲得土地開發權。
3、開發企業與國土部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4、開發企業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規劃部門申請建設工程選址,取得《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
5、開發企業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暫停辦理有關手續的申請》凍結申請。
6、開發企業向市、縣房屋拆遷管部門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一)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即發改委的立項批復);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局);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即用地批準書);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7、拆遷管理部門應從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同時公布《房屋拆遷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
8、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公布《房屋拆遷公告》的同時,凍結拆遷范圍內的下列行為: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賃房屋。
凍結方式為:主管部門7日內決定是否同意凍結;若同意,則在7日內通知相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這些部門包括計劃部門(發改委)、規劃部門、土地部門、建設部門、房管部門、工商部門等。凍結時限:最長不超過1年;經申請,可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年。
9、在拆遷期限內,被拆遷房屋未租賃的,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拆遷事宜(協商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房屋面積、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期限等);協商一致的,雙方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被拆遷房屋已被租賃且租賃協議未解除的,由拆遷人、被拆遷人、承租人三方協商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0、拆遷當事人不能協商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11、對裁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只要拆遷人已按條例規定給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安置房屋和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12、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拆或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拆。
13、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未搬遷的,拆遷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可以申請先予執行。
三、征地補償的具體流程
1、規劃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范圍后,通知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政府機關。
2、區、縣政府機關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控制居民常住戶口的遷入,停止辦理居民常住戶口分戶手續;房管部門和房屋經營單位停止辦理房屋的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予、分戶等手續;被拆遷單位停止建筑物、構作物的改建、擴建和裝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停止核發營業執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暫停辦理的期限為12個月,需要延長的,應向拆遷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可延長不超過6個月,如需超過6個月的,須經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
3、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就拆遷事項的權利義務,如補償形式、金額、應安置人口、應安置面積、安置地點、層次、搬遷過渡形式、期限、違約責任等作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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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杜文
內容審核:趙正群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