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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屋拆遷補償新政策《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商品房消費增長的若干意見》規定可以發放購房補助,成都房屋拆遷補償新政策有哪些,成都房屋拆遷補償政策之購房補助金額如何計算,請看下文。成都房屋拆遷補償新政策規定簽訂了“拆遷貨幣補償協議書”的拆遷戶,可用所購二手房作抵押申請住房貸。成都房屋拆遷補償政策之購房補助考慮到被拆遷戶的具體困難,政府在住房補助的發放中也對他們特殊照顧。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商品房消費增長的若干意見》(成府發文)的規定:在城市房屋拆遷和農村征地拆遷中,實行貨幣化補償的被拆遷人,在訂立拆遷協議的一年內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補助面積的確定可在所購房屋的面積上增加被拆除房屋面積,被拆除房屋面積以拆遷補償協議進行認定。成都房屋拆遷補償政策之購房補助金額計算公式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下:[購房合同成交總金額×1%]+[(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建筑面積單價)×1%]建筑面積120~180平方米:[購房合同成交總金額×0.5%]+[(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建筑面積單價)×0.5%]。成都房屋拆遷補償政策之銀行按揭解決房款支付難簽訂了“拆遷貨幣補償協議書”的拆遷戶,可用所購二手房作抵押申請住房貸款,目前成都市*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以及部分商業銀行提供了這項服務,且擔保公司辦理二手房貸款速度快、費用低,只需5天即可辦完所有手續,賣方可拿到全部賣房款;如果想購買商品房,也可用其他房屋作抵押向擔保公司申請貸款。簽訂了“產權調換協議書”的拆遷戶,可用所購的拆遷安置房作抵押向擔保公司申請住房貸款,如果拆遷戶是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成都市單位職工,可以向擔保公司申請公積金擔保貸款服務。但如果所購的拆遷安置房是期房,則需要拆遷單位或拆遷代辦單位與擔保公司簽一份合作協議后,方可辦理。目前擔保公司相對一般銀行購房貸款的擔保,不收拆遷單位保證金,只要求拆遷單位保證將貸款購房拆遷戶的產權證辦下來后直接交到擔保公司辦理抵押手續即可。
貨幣補償安置為房屋評估價的30%,非住宅補貼評估價的20%;臨時安置補助費計算6個月,每戶每月1200元,一次性發放;物管費補貼一次性給予5年,1元/㎡一個月;搬遷獎勵,規定期限搬遷,每戶獎勵500元/㎡,最高6萬。
一、成都老舊小區拆遷補償標準
成都市拆遷賠償標準:貨幣補償安置為房屋評估價的30%,非住宅補貼評估價的20%;臨時安置補助費計算6個月,一次性發放;物管費補貼一次性給予5年,1元/㎡一個月;搬遷獎勵,規定期限搬遷,每戶給予獎勵。
二、被拆遷人不能選擇補償方式的情況
1、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2、共有產權,共有人對補償方式的選擇達不成一致的,應當采取產權調換方式;
3、拆遷產權有糾紛的房屋,拆遷期間糾紛未解決的,應當采取產權調換方式;
4、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5、抵押人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重新設置抵押權的,只能作產權調換;
6、拆遷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實行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二、河南鄭州市航空港拆遷補償標準
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和《中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工作委員會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集體土地和房屋征收拆遷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集體土地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1、除村民連片住房以外的其它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含墳地、養殖場、集體廠房等)補償費和青苗費,管委會對辦事處按3.086萬元/畝的標準實施包干。2、集體土地青苗費補償標準由0.086萬元/畝調整為0.13萬元/畝,補償資金由辦事處在地上附著物包干費用中自行調劑解決。3、新補償標準執行后,《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用集體土地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中有關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停止執行。《中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工作委員會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集體土地和房屋征收拆遷工作的通知》中有關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按新標準執行。
一、成都居民住房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錢
成都居民住房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一定的補助和獎勵。
具體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拆遷補償訴訟時效是多久
拆遷補償行政訴訟時效是六個月、民事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拆遷時效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或權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拆遷補償官司能打贏嗎
拆遷補償官司能打贏。關鍵是要能夠收集到足夠有力的證據,如當地政府下達的拆遷補償標準文件。而且必須是近年的,這樣才有說服力,這種官司一般都需要聘請律師,拆遷方有這幾個違法點是比較容易判斷的:
1.征收開始階段沒有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沒有發布征收公告;
2.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中的補償標準過低,或者沿用多年前的標準進行補償;
3.評估環節的評估機構沒有讓拆遷戶自由協商選擇,評估人員沒有現場進行勘察測量;
4.當老百姓拒不搬遷時,沒有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或者是沒有經過法院申請,直接強拆房屋的。
法律規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決定》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結論得出,在改造范圍內房屋的補償費用包括房屋補償費、政策性補償費、政策性補助費、政策性補貼、提前搬遷獎勵五部分。改造范圍內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遵循市場價值原則依法進行評估。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在城市房屋征收評估機構備選庫中選擇確定。
成都市拆遷房屋賠償政策解讀
成都市拆遷房屋賠償政策是指在拆遷過程中,對被拆遷房屋的合法權益進行補償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屋拆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成都市制定了相應的賠償標準和程序。根據該政策,賠償標準主要包括房屋補償、過渡補貼、搬遷補助等方面。具體賠償金額和方式會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評估和確定。拆遷戶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提出申請,并經過相關部門審核后,獲得相應的賠償。需要注意的是,拆遷戶在享受賠償的同時,也需要履行相應的義務,如按時搬遷等。成都市拆遷房屋賠償政策的解讀有助于廣大拆遷戶了解自己的權益和義務,確保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決定》,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搬遷和臨時安置的補償,以及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政府應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相應支持。征收個人住宅時,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被征收人應優先獲得住房保障。被征收房屋的補償費用不得低于市場價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和鑒定。成都市拆遷房屋賠償政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包括房屋補償、過渡補貼、搬遷補助等方面。了解賠償政策有助于保障拆遷戶的合法權益。
被拆遷房屋是私房:1.有房地產權證的,房屋建筑面積以權證記載的為準;2.無房地產權證的,以相關批準文件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實際建筑面積小于相關批準文件記載的建筑面積的,或者雖無批準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經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資質的房地產測繪機構實地丈量的建筑面積為準。被拆遷房屋是公房:1.若承租的是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賃合同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2.若承租的是公有居住房屋,則以租用公房憑證所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3.租用公房憑證記載的是居住面積的,按所列的換算系數計算建筑面積。
一、安置房面積補償標準怎么算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屋拆遷補償的面積,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以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為準。拆遷當事人認為房屋權屬證書記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的,應當以依法設立的房屋面積鑒定機構實際測量的面積為準。
二、成都房屋拆遷賠償標準
成都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一、拆遷補償的方式房屋產權調換與貨幣補償
被拆遷人有選擇的權利例外情形:1.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2.共有產權,共有人對補償方式的選擇達不成一致的,應當采取產權調換方式;3.拆遷產權有糾紛的房屋,拆遷期間糾紛未解決的,應當采取產權調換方式;4.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5.抵押人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重新設置抵押權的,只能作產權調換;6.拆遷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實行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二、對非住宅房屋的認定
三、被拆遷人提出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符的處理
四、拆遷當事人對分類評估價不符的處理
五、確定拆遷安置房面積的依據
公轉私房屋使用面積換算建筑面積可采用使用面積乘以下列不同建筑結構的系數予以確認:。木結構:1.12;磚木結構:1.18;磚混結構:1.34;如果拆遷當事人申請產權監理處復丈的,以產權監理處復丈的結果為準。
六、拆遷房改住房或者補貼給個人的部分產權住房的規定
七、拆除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規定
八、拆除圍墻等附屬物的規定
拆除圍墻、水井和爐灶等的補償標準,可參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號《成都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拆除非獨家所有的門道、廁所、過廳、巷道、樓梯間等附屬房屋,由拆遷人按評估價給予經濟補償。
九、對安置房屋地點的規定
十、對安置住房建筑面積的最低要求:套一42平方米;套二58平方米;套三72平方米
十一、對安置住房的樓層差價的規定:1.底樓有小院的上浮4%,無小院的上浮2%;2.二、四樓上浮3%;3.三樓上浮5%;4.五樓不浮動;5.六樓下浮7%;6.七樓下浮10%
十二、住宅產權調換的面積計算規定:1.拆除平房;2.拆除樓房
十三、對共有產權住房拆遷安置的規定:對拆遷共有產權住房實行產權調換的,只對房屋實際居住的共有人或承租人進行安置,對未居住的其他共有權人不予安置。安置后的房屋產權調換后,產權仍屬全體共有人所有。
十四、對私有住房產權調換的結算補差規定:
1.一次性付款的;
2.分期付款的;
3.拆遷私有自住房屋,被拆遷人房屋產權證記載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15平方米以上,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以下的。(他處無住房,并持有低保證,前者安置房為套一,后者為套二或套三的,不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優惠。)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成都市拆遷補償標準有以下幾方面:首先房屋補償費即被拆遷房屋經估價機構進行評估以貨幣方式補償;其次對規定期限搬遷的被拆遷人戶獎每戶不超過6萬元;最后政策性補貼,一次性發放5年的房補貼和物管費補貼。物管費按每月1.8元/平方米。國家最新拆遷條例明確指出,拆遷前被拆方必須要得到妥善安置,如果沒有合理安排,被拆遷方有權反對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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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臨律-2020年成都拆遷政策解讀,2020年成都拆遷政策解讀視頻
投稿:禹詩
內容審核:李娜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