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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遷安置公示期限
從公示到拆遷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二、房屋征收的十二個環節
1、確認征收項目是否屬于公共利益。
2、審查四規劃一計劃:
(1)發展改革部門審查項目是否項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2)城鄉規劃部門審查項目是否符合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
(3)國土資源部門審查項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4)舊城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征收的,因審查是否列入上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3、確定征收范圍和兩個禁止,房屋征收部門依據審查意見和征收范圍,作出禁止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相關通告,并在征收范圍內公告。
房屋征收部門書面通知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工商等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停止辦理的期限最長為一年。
4、調查登記和公示: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5、對未經登記的建筑調查、認定和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6、擬定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和征求意見:房屋征收部門擬定補償方案,市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予以論和以公布,并公眾征求意見,征求意見不少于30日。
7、修改征收補償方案:
(1)根據征求意見研究修改補償方案,將征求意見和修改公示予以公布;
(2)舊城改造,多數人認為方案不符合條例規定的,應組織聽證,修改方案。
8、選定評估機構:
(1)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
(2)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
9、初步評估:由評估機構對征收范圍內房地產市場均價和征收所需資金總額進行評估,確定征收補償資金預算。
10、存儲補償安置資金: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專儲、專款專用、補償資金到位由金融機構出具證明。
11、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12、決定征收并公告。
三、房屋拆遷公示的作用
房屋拆遷應拆遷人的申請啟動,對廣大被拆遷人、承租人的切身利益有重大影響。因此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批準拆遷的決定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遷公告應當在實施拆遷的區域張貼,在當地公開發行的房屋拆遷應拆遷人的申請啟動,對廣大被拆遷人、承租人的切身利益有重大影響。因此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批準拆遷的決定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遷公告應當在實施拆遷的區域張貼,在當地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通過發布房屋拆遷公告,保證被拆遷人在正常情況下知曉拆遷地塊的相關情況,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一、拆除工程需要的必備資料包括
1.項目設計文件
在進行拆除工作之前,需要先了解拆除的建筑或構筑物的一些設計及相關的資料,方便對拆除的方式和效率進行評估和規劃。
2.土地使用證或建筑用地規劃許可證
在進行拆除工程之前,需要先辦理土地使用證或建筑用地規劃許可證等相關證件,這些證件是拆除工程進行的基礎。
3.拆除計劃
拆除計劃包含詳細的拆除流程,包括拆除的時間、地點、拆除方式以及采用的機械和工具等,拆除單位需要根據不同的拆除對象準備相應的拆除計劃。
4.安全技術措施設計書
這份文件包括了拆除過程中各種安全措施的詳細規劃和制定。設計書應明確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等,并有施工方案、看守方案、管制方案、溝通協調方案等。
5.測量資料
在進行拆除之前,需要先對目標進行準確的測量,包括建筑物的高度、長度、寬度、墻壁厚度等等,這些測量數據都是計算使用預拌混凝土或者選用其他材料等重要的依據。
6.環境驗收證書
拆除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噪聲和粉塵,需要準備環境驗收證書,以保障周圍環境不受污染。
7.拆除現場監控日志
拆除現場是一項高度繁瑣的工作,需要做好現場監控記錄,明確拆除過程中的各項細節或改變,為日后的安全評估或驗收提供依據。
8.拆除前期勘測資料
拆除前期勘測資料是拆除工程的基礎,需要進行維護,包括勘測平面圖、橫斷面、剖面圖等資料,這些資料可以對拆除工程的預期效果有所幫助。
二、房屋拆除工程程序有哪些
分十步走:
暫停公示→入戶調查→業內計算→制定拆遷方案→申請拆遷許可證→發布拆遷公告→送達拆遷評估→訂立拆遷協議→動遷→結案。整個過程中,最關鍵的是拆遷房屋評估,計算拆遷補償費用。作為房屋拆遷程序的關鍵一步,處理不當,則有可能引起強拆民憤。
三、強制拆除違法建筑有賠償嗎
違建拆除沒有補償,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一、征地拆遷流程要多久
征地手續流程從公示到拆遷一般需要至少30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二、征地拆遷程序是什么
1.告知征地情況,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3.組織征地聽證,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并將協議作為征地報件必備件附征地卷一同上報。
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經依法批準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省國土資源廳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征地批準事項。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征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組公告征地批準事項。
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批準后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限向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時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協同農業、民政等有關部門對被征地集體組織內部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的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三、征地拆遷主體是什么
征地拆遷主體是市、縣級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門。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市、縣級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成渝中線銅梁拆遷名單如下:
1、銅梁區征地拆遷計劃:
(1)征收范圍及規模:具體為巴川街道半月路67號(原衛生進修校宿舍),擬征收房屋16戶,建筑面積約992.36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具體以實際征收房屋的戶數和面積為準;
(2)征收補償方式:經征求擬被征收人意愿,16戶全部自愿選擇貨幣補償方式,故該征收項目只實行貨幣補償方式。由征收實施單位以評估單價乘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貨幣補償金額,對被征收人進行一次性貨幣補償。
2、北碚區征地拆遷計劃:
(1)征收范圍:北碚區蔡家崗鎮雙碑村雙碑社(原重慶市北碚區雙碑小學),蔡家崗鎮雙碑小學內1-2-1、1-3-2。(以上門牌含所有附號,不含農房);
(2)征收面積:房屋建筑面積1659.02平方米,其中住宅330平方米、非住宅1329.02平方米;
(3)征收戶數:共6戶,其中住宅3戶,非住宅3戶;
房屋征收簽約期限:以北碚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北碚府91號征收公告規定的簽約期限為準,即: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1月27日。共計60天。
一、從拆遷規劃到拆遷動工要多長時間
最快在205天左右。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拆遷現在被稱為征用,調查和評估房屋拆除計劃的時間不計。從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之日起,一般在五個工作日內發布征收通知。公告一般根據征收范圍的大小規定期限。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地拆遷需要多久
從公示到拆遷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政府拆遷一般需要多長時間拆遷款還能拿到
沒有一個準確的時間期限。主要取決于以下幾方面:征收項目的性質,征收項目的時間周期,征收項目的急切程度,律師提起法律訴訟維權給項目帶來的干預影響力等有關。到底多久得到賠償是通過我們提起的各種法律程序,以達到我們最后能通過談判協商獲得到最優補償利益的時間為準。
在相關地方政府(省、市、縣)網站查詢。
拆遷戶應當明確:當地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等關鍵的拆遷補償信息屬于政府部門主動公開的信息,若有關部門沒有主動公開,拆遷戶也沒有及時獲取,補償款有可能變少。各地補償政策不一。拆遷戶可以實時關注地方政府(省、市、縣)網站發布的信息公開進行查閱。
一、征地公告期限為多長時間
征地公告期限為45天。
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第(十九):嚴禁閑置土地。農用地轉用批準后,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征地或用地行為的,批準文件自動失效。
《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查報批工作的意見》(國土資發[2004]237號)第(十四):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批準文件有效期兩年。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征收經依法批準后,市、縣兩年內未用地或未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有關批準文件自動失效。
二、如何查詢本地區的征收拆遷補償標準
可以直接向拆遷工作人員詢問或到拆遷辦的辦公室進行查詢,如果受阻的話也可以從網上進行查詢。
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因此,征收拆遷補償標準可以直接咨詢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
如果上述途徑存在障礙,也可以直接在網頁上搜索當地房屋征收部門的官方網站,進入官網的公告中查詢相應標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三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拆遷程序一般需要多長時間:拆遷最早在205天左右。具體分析。拆遷現在被稱為征用,調查和評估房屋拆遷計劃的時間不計其數。從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之日起,征收通知通常在五個工作日內發布。公告一般根據征收范圍規定期限。一般來說,政府規定三個月(實際上三個月是不夠的,大約三個月后才能提前進入行政程序)。三個月后,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達成協議,則進入第二個程序。政府可以決定向家庭收取賠償。作出決定后,可以在60天內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90天內申請行政訴訟。不服行政復議的,可以在十五日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不接受初審法院的裁決,可以在15天內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法院命令生效后,收稅人發出十天以上催促通知后,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搬遷。目前,政府明確規定了補償形式、補償金額、安置人口、安置地點、安置水平、過渡安置形式、期限和違約責任。
1、經調查核實,拆遷人已獲得征地批準,必須到派出所和房管站登記征地范圍內的常住人口和整個房地產情況,并按形式逐一登記,并對拆遷人員進行大量檢查。成立拆遷小組。全體拆遷人員逐戶參觀,全面宣傳聯系,了解拆遷安置愿望。
2、根據調查核實和國家和地方有關拆遷的法律法規,制定拆遷計劃和拆遷計劃,確定拆遷時間、步驟和形式。申請拆遷安置的人持有國家有關批準文件、拆遷規劃和拆遷規劃,并向當地拆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批準并收到拆遷許可證后,可以進行拆遷。
三、拆遷許可證一經批準發放,拆遷主管部門應當公布拆遷人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同時宣傳和解釋房屋的拆遷。
4、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簽訂協議,拆遷人和拆遷人應當按照國家和地區有關安置補償的規定自愿有償簽訂協議。協議應當載明賠償方式和金額、搬遷區域和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時限、違約責任等。經雙方同意,協議可送主管部門辦理拆遷手續,備案,并經公證部門辦理公證,移送被拆遷人后,拆遷人應在批準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內,及時進行拆遷。
我國最新的國有土地拆遷(征收)賠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賠償條例》經2011年1月19日國務院第141次常務會議通過,2011年1月2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訂國務院第590號令,公布并施行。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新條例更加注重民意和社會效果。新條例限定,制定規劃,應當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因舊城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賠償方案不符合限定的,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新條例限定,對被征收人的賠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賠償、喬遷與臨時安置賠償、停產停業損失賠償和補貼、獎勵。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賠償不得低于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對符合要求的被征收人除予以賠償外,還要優先予以住房保障。新條例重視對被征收人的賠償,爭奪使被征收人滿意的基礎上實施征收,這樣就減輕被征收人以往對低賠償拆遷的抵觸情緒,減輕征收工作的阻力。
關于城市房屋拆遷程序的具體規定如下:
一、城市房屋拆遷的含義。城市房屋拆遷,是指拆遷人根據建設規劃要求和政府所批準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遷許可證的情況下,依法拆除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范圍內的單位和居民(被拆遷人)重新安置,并對其所受損失予以補償的一系列活動。
二、城市房屋拆遷的程序
1.城市房屋拆遷申領規劃用地許可證程序
城市房屋拆遷首先應當獲得被拆遷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拆遷人按規定向有關政府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規劃管理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房屋的地域范圍。同時,由規劃管理部門通知被拆遷人停止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改建、擴建等工程。
2.城市房屋拆遷編制拆遷計劃和方案
拆遷人在獲得土地使用權后,應當到當地公安派出所和房管所摘錄拆遷范圍內的常住人員及其房產狀況,對被拆遷人進行逐一采訪,摸清要求,并分類做好記錄。拆遷人再根據核實的情況和國家、地方有關拆遷補償安置的規定,編制出詳細的拆遷計劃和方案。
3.城市房屋拆遷申領拆遷許可證
國家對房屋拆遷實行許可制度。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拆遷人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房屋拆遷許可證是拆遷人獲得許可從事房屋拆遷活動的法律憑證,只能對指定的項目在一定時間和一定范圍內有效。拆遷人必須在房屋拆遷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從事拆遷工作,不得擅自擴大或縮小,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拆遷工作,不得擅自延長。由特殊原因需要變更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時,拆遷人應當及時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報告、說明原因和理由,并得到拆遷主管部門的許可。
4.城市房屋拆遷發布拆遷公告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遷管路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拆遷公告一般張貼于拆遷范圍內及周圍較為醒目、易于為公眾閱讀的地點,對于規模較大的拆遷,應登載在當地的報紙上。通過發布房屋拆遷公告,使被拆遷人在正常情況下有可能了解城市建設的進程,了解拆遷有關的法律和政策,了解其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積極爭取被拆遷人的支持和配合,減少拆遷工作中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房屋拆遷公告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的名稱、拆遷人、拆遷時間、拆遷范圍、拆遷的實施單位及其他需要讓被拆遷人了解的有關事項。
5.城市房屋拆遷中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公告發布后,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是同一人的,拆遷人只與房屋的所有人簽訂房屋拆遷協議。但如果房屋的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拆遷人需要分別與所有人和使用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6.城市房屋拆遷中實施拆遷程序
拆遷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拆遷任務。搬遷結束后,拆遷人應向被拆遷人出具包括被拆遷房屋所有人姓名或者名稱、房屋產權性質、地點、面積、搬遷時間等內容的搬遷驗收單。對完成搬遷后的房屋斷水、斷電、斷熱、斷氣,組織房屋拆除工作。
以上是城市房屋拆遷程序的具體規定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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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臨律-成都拆遷計劃名單公示時間,成都拆遷方案
投稿:唐文惠
內容審核:楊建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