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違建房屋處理會給相關部門帶來哪些挑戰, 一、農村違建房屋處理會給相關部門帶來哪些挑戰 1 整治對象復雜,從建筑實物看,有的少批多建,有的擅自加層,有的在頂層私搭亂建,有的搭建鋼架大棚,有的拆舊建新擴大建設。從建設主體來看,有當地居民
1.整治對象復雜,從建筑實物看,有的少批多建,有的擅自加層,有的在頂層私搭亂建,有的搭建鋼架大棚,有的拆舊建新擴大建設。從建設主體來看,有當地居民,有外來人員,甚至還有少數干部。同時,歷史遺留問題多,違法用地、非法租地進行違法建設現象突出;住宅小區違法建設點多面廣,執法工作中存在入戶難,調查取證難,執行難。
2.就是疏堵結合不暢。2008年以來,由于農房多年未進行審批建設,農村居民因子女成家(分家)以及農村三類房安全隱患突出,還急需建房的剛性需求較大,但至今‘疏’的渠道仍未打開,農村居民對多年嚴控不批現狀的不滿情緒較深,暴力抗法現象日益突出。同時,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的城鄉結合部農用地價值越來越高,在經濟利益的趨勢下,一些社區、村小組為了利益,在待開發或閑置時間長的土地上進行違法建設,造成大量租地建房的出現。
3.部門聯動不力,各級國土、規劃、住建、城管等職能部門在違法建設整治工作中受上位法的限制,監管缺位,配合協作不力,進一步增加了整治工作的難度。水、供電、供氣、生產銷售混凝土等企業在接到城管執法部門要求對違法建設進行停電、停水、停氣等協助措施時,由于缺乏相應法律法規的支撐,不能采取相應措施等等。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物;
4.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北京圣運律師提醒您,拆除違建屬于行政強制執行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
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可見,強行拆除是當事人不提起行政訴訟或者行政復議同時又不自行拆除時的行政強制執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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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馮立影律師
來源:頭條-農村違建房屋處理會給相關部門帶來哪些挑戰,違章建筑主要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