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安置補償費是什么,土地征收果樹賠償標準有哪幾項,一、土地征收果樹賠償標準有哪幾項關于此次土地征用中,涉及到的水果樹木的賠償金額規定如下:在苗木培育階段(即栽種后的第一至五個年度),樹木的單位平均賠償金額為5至90元人民幣不等;而到了
關于此次土地征用中,涉及到的水果樹木的賠償金額規定如下:
在苗木培育階段(即栽種后的第一至五個年度),樹木的單位平均賠償金額為5至90元人民幣不等;而到了初果期階段(即從栽種后的第六至八個年度起算),樹木的單位平均賠償金額則上升至90至210元人民幣之間;當樹木進入盛果期時(即栽種后的第九至二十五個年度),其單位平均賠償金額會繼續上漲并達到最高值:
210至1200元人民幣;最后,當樹木步入衰老期后(即栽種后的第二十六個及以后年度),單位平均賠償金額將減少至最低水平:
600元人民幣。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1、安置補助費是指國家在征用土地時,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并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
2、安置補助費是針對享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民,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的生活來源給予的一種生活安置性補償,因此,該項補償歸土地承包權人。
3、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定。對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各地一般按該土地年產值乘以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倍數計算;對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4、按照以上規定計算支付的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5、凡是被征土地的承包權人如果同意本集體組織確定的統一安置方案,安置補助費由集體組織統一安排失地農民生活。只要被征土地權人明確表示放棄集體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應直接發放給被征土地承包權人。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種無形的約束,它既保護我們的權益,也規范我們的行為。無論是在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中,我們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雖然法律可能看起來復雜和深奧,但是只要我們愿意花時間去學習和理解,就能夠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應用。正如本文的標題所提出的問題,“土地征收果樹賠償標準有哪幾項”,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學習和理解法律的機會,我們應該抓住這些機會,不斷提高我們的法律素養,以便更好地適應社會的發展和變化。
內容審核:劉佳律師
來源:臨律-土地征收果樹賠償標準有哪幾項,土地征收安置補償費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