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曲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如皋市人民政府某街道辦事處案情回顧曲先生在如皋市某村組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如皋市人民政府某街道辦事處
曲先生在如皋市某村組建造有房屋,去年的一天,當地的街道辦與曲先生以所謂的和平協商的方式,逼迫曲先生簽署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房屋搬遷調查評估結果確認書》《搬遷交房驗收合格證》等書面協議。等回家后,曲先生及家人竟然遭受了不明身份人員的毆打,構成了輕微傷。面對斷水斷電逼迫搬遷的行為,合法權益被嚴重侵犯,曲先生決定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在搜集了相關證據后,圣運律師協助曲先生提起了訴訟程序,但街道辦聲稱均已支付補償款已打到賬戶里,履行了安置補償義務。在律師的協助下,曲先生想通過訴訟程序確認其被逼迫簽署的協議無效。
圣運律師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原告認為行政協議存在脅迫、欺詐、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情形而請求撤銷,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符合法律規定可撤銷情形,可以依法判決撤銷該協議。本案中,曲先生主張協議簽訂之時存在脅迫情形,從其提供的舉證說明、報警記錄、接出警登記表、傷情鑒定等事實來看,能夠綜合證明曲先生簽訂的案涉協議存在長時間磋商、身體受到傷害等被脅迫情形下簽訂的,屬于違背意愿強行簽訂協議的情形,這樣的協議應當被予以撤銷。
判決結果
在圣運律師的協助與推進下,法院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撤銷案涉不合理協議。該勝訴判決奠定了曲先生后序維權的基礎,期望在圣運律師的協助下,曲先生能早日得到合理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