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周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申請人:煙臺市某街道辦事處【案情回顧】 周先生在山東省煙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申請人:煙臺市某街道辦事處
【案情回顧】
周先生在山東省煙臺市某區擁有合法房屋,因建設項目被納入征收范圍。周先生無奈之下,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協助當事人迅速啟動了系列程序。通過詳細查閱案件資料,圣運律師對征收項目的合法性持懷疑態度,協助周先生向街道辦事處郵寄了信息公開申請表,請求依法公開項目的安置補償方案。街道辦收到申請后,一直未對周先生進行任何答復,明顯侵犯了周先生的合法權益。
圣運律師認為,依據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本案中,街道辦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答復,也未提交相關證據,明顯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屬于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職責。
【復議結果】
復議機關經審理后,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責令街道辦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周先生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依法作出處理。
電話:400-1598098 郵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
拆遷律師 征地律師 征地拆遷補償 版權所有 ?2011 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 備案號:京ICP備110444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