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溫州市某自控閥門有限公司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溫州市某縣政府街道辦事處案情回顧溫州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溫州市某縣政府街道辦事處
案情回顧
溫州市某自控閥門有限公司所在地的房屋由于當地的城中村改造項目,被納入到征收范圍內。與征收部門一直未就補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沒過多久公司的電表箱上就被貼上了“街道辦封”字樣的封條,之后房屋就處于斷電狀態,影響了該公司的正常經營,對其財產也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公司負責人通過電話溝通得知,斷電行為是街道辦所實施的行政行為。深感合法權益沒有得以維護,該公司負責人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在搜集了相關證據后,針對強制斷電的行為,圣運律師認為為了實施拆遷工作,在未進行任何補償的情況下,就實施斷電行為,該行為已經構成了行政強制行為。因此,協助委托人提起了訴訟程序,請求確認強制斷電的行政行為違法。
訴訟過程中,街道辦辯稱斷電行為是因為在消防檢查中發現案涉公司未采取防火分割措施,行為違反了我國《消防法》的規定,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圣運律師認為,依據當地的消防條例,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治理檢查時,發現有違法行為或者火災隱患的,應當責令立即改正或者責令限期采取措施消除。消防救援機構可以委托鄉鎮、街道符合法定條件的組織,對有關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本案中,街道辦在對涉案房屋進行消防檢查時發現存在火災隱患,應當責令整改,對逾期不改正或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的,應當在消防救援機構的委托下對當事人實施行政處罰。由此可見,街道辦直接強制斷電,沒有職權依據也違反了法定程序。因此,案涉的斷電行為應當被確認違法。
訴訟結果
在圣運律師的協助與推進下,法院判決確認街道辦對案涉公司實施的強制斷電行為違法。該案的勝訴是維權過程中的階段性勝利,也為下階段維權進程的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期望在圣運律師的協助下,委托人的合法權益能夠早日得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