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陳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大連市某區人民政府案情回顧 陳先生十幾年前與大連市某區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大連市某區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陳先生十幾年前與大連市某區街道辦事處村委會簽訂《協議》,約定陳先生承包土地。眼看著承包期即將到期,雙方對承包的具體事項進行再次確認,并在協議中提到如果遇到征占該塊土地的,誰占地誰進行賠償。隨后,該塊土地被納入征收范圍,陳先生修建的地上溫室也遭遇了拆除。陳先生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申請賠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協助當事人迅速啟動了系列程序。圣運律師了解了案情后,根據策劃,協助陳先生向大連市某區人民政府郵寄了《補償申請書》,請求其對溫室及溫室內植物進行合法合理的補償。但區政府一直都未對該申請作出任何答復,因此圣運律師協助陳先生提起了行政訴訟。
圣運律師認為,陳先生提出補償申請時,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因此,陳先生作為地上物的所有權人,依法享有獲得補償的權利,區政府作為本次征收工作的補償義務主體,應當履行相應的補償職責。
【訴訟結果】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大連市某區政府履行安置補償職責。區政府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依舊支持了一審法院中圣運律師的觀點,駁回了上訴。接連的勝訴為陳先生等人的下階段爭取合法權益奠定了一定的基礎,期望在律師的協助下,陳先生將成功爭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