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牛女士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申請人:海寧市某鎮政府【案情回顧】 牛女士是浙江省海寧市某村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申請人:海寧市某鎮政府
【案情回顧】
牛女士是浙江省海寧市某村村民,因已經達到了分戶標準,牛女士向海寧市公安局派出所提交了申請并完成分戶。由于牛女士原有宅基地面積已達不到規定標準,沒辦法解決分戶需要,牛女士向村委會申請了新的宅基地。但村委會自簽收了牛女士的申請后,一直未給牛女士相關答復。因此,牛女士當下決定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協助當事人迅速啟動了系列程序。圣運律師了解案件詳情后,認為海寧市某鎮政府對此事明顯具有監督村委會履行法定職責的義務。因此,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圣運律師協助牛女士向海寧市鎮政府提起了監督申請,但鎮政府也一直未予以任何答復。
圣運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引導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以此看出,本案中,村委會作為基層自治組織,具有依法管理本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職責。再有,依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規定,村民有權向有關村級組織提出詢問,并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應當在二十日內調查核實。本案中,鎮政府簽收《監督申請書》后,至今都未予調查核實并予答復,明顯屬于行政不作為。
【復議結果】
復議機關經審理后,認可圣運律師的意見,確認鎮政府未履職的行為違法,責令鎮政府在法定期限內調查核實并予以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