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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犯法!可以起訴拆遷方!第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未經財產合法的所有權人允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第二:破壞公私財物罪(未經財產合法的所有權人允許,毀損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第三:搶劫罪(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將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據為己有。用極低的價格,借購買的名義實施搶劫)第四:故意傷害罪(當遇到財產合法的所有權人進行正當防衛保護自己合法的私有財產時,對財產的合法所有權人使用暴力手段傷害所有權人) 第五:強制交易罪(市場經濟交易雙方應該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進行交易,一方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迫另一方進行所謂的交易)第六:非法拘禁罪(使用強制手段將財產的合法所有權人送入特定的地方限制人身自由)
案例回放:吳某與劉某是夫妻,2009年雙方共同出資在蘇州購買一套房產,之后吳某到外地工作,2011年吳某回家,劉某稱自己已經將雙方所購的房屋出賣給曾某,并交付給曹某實際居住一年有余。吳某認為此房是與劉某的夫妻共同財產.劉某未經其同意擅自將房屋賣給曹某的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合同應屬無效。律師解答: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應當經全體共有人同意。無權處分人將不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非受讓人已善意取得該不動產。本案中,劉某未經共有人吳某知悉并許可,且也沒有得到吳某的事后追認擅自將房屋出售給曹某,侵犯了吳某的共有權。加之該房屋未過戶登記手續,曹某并未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劉某和曹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因侵犯了房屋共有權人吳某的權益,合同應屬無效,且曹某應當返還房屋。因此,若房屋系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購房者在購房之前,務必要求賣方出示夫妻一方同意出售房屋的證明,以避免自己受到損失。分享
行政機關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物必經程序:1、調查取證階段(案件調查及現場勘察記錄、調查詢問筆錄等)2、立案告知階段(立案審批表、限期拆除告知書)3、審核決定階段(處理審批表、限期拆除決定書)4、強制執行階段(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強制執行決定書、強制拆除公告)說明:1、其中《限期拆除決定書》、《強制執行決定書》為說理式文書,連同《限期拆除告知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須按照《民事訴訟法》送達要求給當事人,當事人若不在現場或拒絕接收,可在違建現場張貼除《強制執行決定書》以外的有關文書。2、部分法律文書時限:其中《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拆除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等文書之間開具時間視違法建筑物的面積、社會影響程度等情況合理而定?!稄娭茍绦袥Q定書》必須給當事人留足最長三個月的訴訟期限?!稄娭撇鸪妗房梢耘c《強制執行決定書》一并發放,或者在《強制執行決定書》期滿前發放。3、有關現場核查的問題:應在分別開具《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拆除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后按合理期限內對當事人是否自拆情況進行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對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下稱行政強制法)作了嚴格規定,即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薄?/p>
違法建筑是指未經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或未領取工程建設施工許可證,擅自興建的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目前,隨著房地產的大興發展,租賃違法建筑引發糾紛的案件數量呈現出遞增的態勢。 本律師認為, 違建人將違建建筑出租,其出租合同有效,雙方應依約定履行合同,但是如果違建被拆除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不屬于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情況,應由合同的過錯方對利益受損的合同無過錯方承擔履行不能的責任甚至賠償。 依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边`法建筑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規劃法》、《建筑法》等法律對建筑房屋應當辦理相關行政審批手續的規定,看似違建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導致無效,但其實不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并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強制性規范有效力性強制規范和管理性強制規范之分,其中管理性強制規范的制定一般是為了滿足行政管理的需要,違反了管理性強制規范應當承擔行政責任,但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只有違反了效力性強制規范,才會導致合同無效。違法建筑違反的是法律中的管理性強制規范,不應由此認定合同無效。因此,本律師認為違建人將違建建筑出租,其出租合同有效,雙方應依約定履行合同。 按你的情況,你所租的攤位已被拆除,出租人無法按照其原先的合同約定交付特定攤位供你使用,而且特定攤位無法替代因此該合同已經實際履行不能。所謂履行不能,又稱“給付不能”,是指債務人由于某種原因,事實上已不可能履行債務。履行不能使債的目的客觀上無法實現,因而導致債務消滅或轉化為損害賠償之債,債權人無法請求繼續履行。簡而言之,你給了租金,出租公司就是債務人,應當交付特定攤位給你。但因特定攤位已經拆除,導致出租人無法提供特定攤位供你使用,此時出租人可以與你協商解決。要么換個攤位繼續履行合同,視為變更合同;要么你不同意換個攤位,或者換的攤位不滿意,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出租人退還你所交的所有的錢,同時可以要求出租人人賠償你的損失。
怎樣合理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被拆遷人在拆遷中往往處于被動的地位,因此許多被拆遷人錯過了能夠合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時間和機會,我們將在近期進一步探討被拆遷人如何通過法律賦予的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例:初某在北京市xx區xx路23號有私房一處,建筑面積121平方米左右,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開發商)擬拆遷該地塊并建設高檔公寓,按照北京市的拆遷補償價格,初某私有房屋經評估作價每平方米的區位補償價格為人民幣4300元,開發商要求按照評估的價格給予初某補償,初某不同意,雙方未能達成拆遷協議,開發商申請北京市xx區建設委員會裁決本案。 初某找到張翔律師工作室要求解決本案。 初某在本案中提出的問題是:對經評估作價的重置成新價格沒有異議,之所以與開發商未能達成拆遷協議的原因是:開發商開發建設的一期項目的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11000元,現補償給初某的房屋只能購買同地區房屋的60平方米左右,因此不同意開發商的拆遷補償方案。 我們經分析,本案的拆遷爭議實際上是補償價格的爭議,對該爭議如果在現行的法律框架內解決存在的問題如下: 首先,初某私有的房屋的補償價格作價的依據是2001年北京市公布的拆遷補償價格標準,而現行的市場價格已經遠遠超過了2001年的市場價格,因此初某即使提出了拆遷補償的價格復核,也仍然不能實現其目的。 其次,初某要求按照開發商銷售商品房的價格進行拆遷補償也沒有法律依據。 我們進一步研究了初某的要求后,提出的對策如下: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被拆遷人有權利選擇拆遷補償的方式,即是按照產權調換還是貨幣補償,由被拆遷人選擇。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我們代理初某向開發商和建委提出:初某要求產權調換,不實行貨幣補償。 提出上述意見后,開發商以該地區沒有產權調換只能實行貨幣補償為由拒絕了初某的要求,建委的工作人員也解釋說只能貨幣補償,沒有批準產權調換。 我們根據建委工作人員的意見,明確提出建委的意見不能成立,違反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就建委審批的拆遷方案提起了訴訟,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開發商同意按照產權調換的方式與初某進行拆遷補償,但提出:初某私有的房屋只能按照拆遷評估價格,而開發商提供的產權調換用房有二,其一是開發商建造的原地回遷的房屋,每平方米的售價按照11000元計價,其二是位于海淀區山后地區的房屋,每平方米售價4500元。 我們拒絕了開發商提出的上述意見,并明確提出:在進行產權調換時,開發商提供的產權調換的房屋也只能按照2001年的評估價格進行評估,確定拆遷補償的價格,開發商在這種情況下不得不妥協,最后與初某達成了拆遷協議,對初某私有房屋按照每平方米9800元的標準進行了拆遷補償。 我們最終撤回了對拆遷主管部門的行政訴訟,案件終結。 案例結論: 在北京市,許多被拆遷人均提出,按照2001年公布的拆遷評估價格進行拆遷補償,已經遠遠低于現在的商品房價格,在這種情況下,許多被拆遷人選擇了被動的等待。 其實,上述案例提供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思路:即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按照產權調換的方式進行拆遷補償,在選擇產權調換的形式進行拆遷補償的情況下,被拆遷人可以要求原地回遷,這對拆遷人的影響將可能比較大,在雙方進行選擇的過程中,相互的妥協必然就產生了。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因此,是否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則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則屬一般違法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拘留或警告,單處或并處罰款,責令賠償損失。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毀滅或損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的手段特別惡劣的?!蹲罡邫z、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分析:你們雙方都違法了,他人帶人強拆你家圍墻,他共帶了幾人?有否超過三人?強拆的圍墻經濟損失是多少?以上兩條如有一條滿足條件,即他人就構成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公安機關應予立案。你故意損壞他人家玻璃價值100元不到,由于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則屬一般違法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拘留或警告,單處或并處罰款,責令賠償損失。
個人沒有土地所有權,可以有土地使用權。利用虛假合同霸占他人土地的,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1、案件受理登記2、現場勘察記錄3、簽發《停工(核查)通知書》(應注明:A、上述行為書面說明;B、本人身份證明材料;C、房屋相關材料)。4、填寫《案件立案審批表》(簽承辦人意見及依據,然后交領導審批同意后做調查筆錄)。5、做《調查詢問筆錄6、給規劃部門發商請函,認定是違法建筑。7、填寫《案件處理審批表》(承辦人意見及依據,報領導審批)。8、簽發《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違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據房屋面積,結合裁量權決定,并告知其陳述、申辯權。9、送達回證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11、填寫《拆除違章建筑工作單》,將《拆除違章建筑工作單》報區政府備案。12、簽發《強制拆除決定書》(告知其三個月內的行政復議、訴訟期)。13、簽發《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限其在7天內自覺履行行政決定。14、送達回證(限期拆除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可以一次性同時送達)。15、7天后去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16、簽發《強制執行決定書》,告知其三個月內的行政復議、訴訟期。17、送達《強制執行決定書》。18、張貼《強制拆除公告》(限其七日內自行拆除,離發《強制執行決定書》1個月)。19、擬定強拆方案,組織強制拆除制作強拆現場筆錄,此時離發《強制執行決定書》三個月后,達到行政復議、訴訟期時間要求。
房屋被強拆該怎么辦可以辦照下列內容:一、拆遷前的談判技巧當房屋拆遷公告頒布后,拆遷人的工作人員約被拆遷人洽談拆遷協議時,如果被拆遷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產權調換)被拒絕,被拆遷人應依法提出合理主張、耐心與其洽商,同時要注意談話的語氣。二、利用行政訴訟爭取時間在拆遷人聲稱要裁決或剛剛通知被拆遷戶參加裁決會時(提出裁決申請到裁決書下達一般為一個月),被拆遷戶一人或數人可到基層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般而言,在拆遷范圍內未走一半人時或拆遷公告剛下兩個月前不宜過早提起該訴訟,沒有行政裁決,拆遷人根本無法實施合法的強拆。三、訴訟期間無權裁決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12條、第2項的規定,如果被拆遷人提起告拆遷許可證的訴訟,拆遷行政裁決應當中止進行,這樣就不會發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強拆或司法強拆了,這種狀況對被拆遷戶來說是非常有利的。四、訴訟期間作出裁決的后果如果在訴拆遷許可證一案二審未結案的情況下,拆遷主管部門仍然違法作出裁決,被拆遷人申訴到最高法院,該裁決肯定會被判決違法無效!依該違法無效的裁決而形成的后續司法或行政強拆裁判或決定統統違法無效,受害人有權請求國家賠償。五、法院受理后及時啟動第二個行政訴訟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遷人理由十分充分。絕大多數法院會在最短時間內判決原告敗訴。此時要在第一個案子判決前,及時設計第二個訴訟,咱們的目的就是要:拖時間!六、要求中止第一個行政訴訟,繼續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長第一個行政訴訟案件的時間1、被拆遷人可在第一個案件一審判決下達的前或后時間內(不可超過二審判決書下達的時間),針對閱卷時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證據所存在的問題,又提起第二個行政訴訟。2、法院受理了第二個案件后,原告應持第二個案件的受理通知書,主動向第一個案件的法庭提交書面的中止訴訟申請書,請求法庭根據最高法院《關于執行行訴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1條、第6項的規定,中止第一案的訴訟,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決,將該判決申訴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銷!記?。旱谝粋€案件中止的時間越長對被拆遷戶越有利。因為拆遷人等不及,就只能自己提高補償標準。七、強拆的事后補救如果有的被拆遷戶的房屋在訴拆遷裁決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執行強拆了,并且訴拆遷裁決一案的二審判決已經生效,事后補救的方法是:1、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拆遷許可證,如果萬一碰到個清官將違法的拆遷許可證給撤銷了,依拆遷許可證而發生的拆遷裁決和法院的強拆統統要被撤銷,實行執行回轉。2、同時可將訴訟中了解到的拆遷人提交的有關拆遷申請資料的違法性,進行投訴。3、將拆遷裁決一案申訴到最高法。先予執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執行的一種措施,并不意味著被拆遷人已敗訴,在該案未結案之前,要求撤銷拆遷許可證案的提起,大大增強了被拆遷人推翻(即撤銷)拆遷裁決書的力度,因為法院如果要認定拆遷裁決合法,必然要求拆遷裁決的基礎條件拆遷許可證也要合法,如果出現拆遷許可證被撤銷的結果,拆遷裁決必然會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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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強拆違法案例最新,強拆違法案例最新消息
投稿:韓志海
內容審核:范美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