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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告拆遷辦有時效,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按《民法總則》規定,房屋征地拆遷補償協議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房屋補償協議約定的補償給付日期之日開始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十八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補償形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過渡方式、過渡期限及有關問題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決;拆遷人或被拆遷人是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由人民**裁決。如屬市政建設工程拆遷的,裁決應自收到拆遷人全部有關的有效文件和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人民**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復議或訴訟期間,拆遷人已給被拆遷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轉房的,不停止拆遷的執行。但拆遷時應對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作勘察記錄,并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對拆遷補償款有異議的,應該提起行政訴訟解決,而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為六個月,從當事人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依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征地拆遷提起行政訴訟的時效為六個月,最長不超過二十年,訴訟時效是從作出征收拆遷決定之日起開始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房屋被拆遷適用訴訟時效,房屋拆遷決定作出的為行政機關,適用行政訴訟時效,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94"房產買賣糾紛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延付、遲付、拒付租金訴訟時效為一年,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具體的房產糾紛訴訟時效分為三種情況:一、房產糾紛一般訴訟時效: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二、房產糾紛特別訴訟時效:1年特別時效適用《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三項的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房產糾紛最長訴訟時效:20年最長時效適用《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換言之,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在二十年時效之內提出,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綜上所述,一般訴訟時效和特別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而最長時效則是從權利人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1、房地產糾紛一般訴訟期限:3年《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訴訟時效為3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超過兩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房地產糾紛特別訴訟期限:1年其中《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三項的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房地產糾紛最長訴訟期限:20年據《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換言之,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在二十年時效之內提出,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的一種制度。房產糾紛適用普通訴訟時效,時間為3年,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如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確實不是由于原告的過錯,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應當中止計算,從障礙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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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房屋強拆訴訟時效,房屋強拆訴訟時效多久
投稿:舒思
內容審核:趙正群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