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城管下達整改通知單后,強拆需要多長時間?,立案通知書要多久下達截止2018年,目前我國法律對公安機關是否要向報案人出具書面的立案通知書沒明確的規定,如果報案人是案件的受害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一般會通知。目前公安機關只明確規定的不予立案的要
立案通知書要多久下達
截止2018年,目前我國法律對公安機關是否要向報案人出具書面的立案通知書沒明確的規定,如果報案人是案件的受害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一般會通知。目前公安機關只明確規定的不予立案的要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責令整改期限內可以強拆嗎
責令整改期限內不可以強拆,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拆除的,政府才能依法強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規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下達行政裁決書是否可以強拆
下達行政裁決書是不可以直接進行強拆的,只有被裁決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復議、不起訴、不搬離的,行政機關才可進行強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房屋被征收可以獲得哪些補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房屋被征收可以獲得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責令整改通知書是什么意思
責令整改通知書這是由相關的行政單位下發的一種行政處罰的通知書,是具體的行政行為,當事人可以據此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但不是行政處罰。
一般食藥局或者衛生防疫站等這些單位在平時檢查的過程當中,對有些企業做得不合格的就會要求其責令整改,責令整改通知書當中會規定具體的整改的期限,在期限之內如果都不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通常就會采取進一步的處罰措施。
城管強拆合法嗎?如何應對城管這種行為?
城管拆除違建的房屋是需要法律文書(證書)的。首先必須有針對違法建筑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且該《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已經生效。根據《行政強制法》第35條、36條和37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在強制執行之前,必須履行催告義務,當事人有權陳述申辯,如陳述申辯成立,則不予強制執行,如陳述申辯不成立且當事人仍不自動履行義務,那么強制執行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書。根據《行政強制法》第44條規定,拆除違建之前,執行機關應當發布公告,對公告當事人可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第43條規定,強制執行機關不得在夜間、法定節假日強制執行,不得采取停水、停電、停止供熱、供氣等方法強迫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由上述可知,關于城管強拆違建,《行政強制法》規定了嚴格的程序,然而現實中,很多城管強拆卻沒有嚴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因而屬于違法強拆。違反法定程序的強拆行為就是違法行為,對于違法的強拆行為,當事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該內容由 蘇湖城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法律分析:當行政相對人收到限期責令拆除通知書時,首先就是要確認被拆的房屋是否真的屬于違法建筑,如果屬于違法建筑就要采取補救措施,使其成為合法建筑果屬于合法建筑可以行使陳述申辯的權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
立案通知書要多久下達
截止2018年,目前我國法律對公安機關是否要向報案人出具書面的立案通知書沒明確的規定,如果報案人是案件的受害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一般會通知。目前公安機關只明確規定的不予立案的要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責令整改期限內可以強拆嗎
責令整改期限內不可以強拆,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拆除的,政府才能依法強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規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下達行政裁決書是否可以強拆
下達行政裁決書是不可以直接進行強拆的,只有被裁決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復議、不起訴、不搬離的,行政機關才可進行強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房屋被征收可以獲得哪些補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房屋被征收可以獲得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責令整改通知書是什么意思
責令整改通知書這是由相關的行政單位下發的一種行政處罰的通知書,是具體的行政行為,當事人可以據此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但不是行政處罰。
一般食藥局或者衛生防疫站等這些單位在平時檢查的過程當中,對有些企業做得不合格的就會要求其責令整改,責令整改通知書當中會規定具體的整改的期限,在期限之內如果都不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通常就會采取進一步的處罰措施。
城管強拆合法嗎?如何應對城管這種行為?
城管拆除違建的房屋是需要法律文書(證書)的。首先必須有針對違法建筑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且該《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已經生效。根據《行政強制法》第35條、36條和37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在強制執行之前,必須履行催告義務,當事人有權陳述申辯,如陳述申辯成立,則不予強制執行,如陳述申辯不成立且當事人仍不自動履行義務,那么強制執行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書。根據《行政強制法》第44條規定,拆除違建之前,執行機關應當發布公告,對公告當事人可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第43條規定,強制執行機關不得在夜間、法定節假日強制執行,不得采取停水、停電、停止供熱、供氣等方法強迫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由上述可知,關于城管強拆違建,《行政強制法》規定了嚴格的程序,然而現實中,很多城管強拆卻沒有嚴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因而屬于違法強拆。違反法定程序的強拆行為就是違法行為,對于違法的強拆行為,當事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該內容由 李異進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城管下達整改通知單后,多久強拆
●城管下達整改通知書 要求拆除怎么辦
●城管部門強拆或整改依據
●城管下達整改通知書 會強拆嗎
●城管拆除通知整改
●城管要求整改需要下達通知嗎
●城管局強制拆除通知
●城管下達整改通知書 要求拆除怎么辦
●城管開出整改通知后怎么辦
●城管開了整改通知怎么辦
●城管下達整改通知單后,多久強拆,接到城管下達整改通知單后,強拆需要多長時間?: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時間:2021年10月27日13:30 辦案事由:撤銷整治通知單
●時間:2021年10月27日09:30 辦案事由:撤銷整治通知單
內容審核:王蘭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接到城管下達整改通知單后,強拆需要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