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如何分配土地補償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如何分配土地補償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征地補償款:土地補償費應歸集體所有,其分配范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成員;安置補助費應歸土地承包人,其應該是對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內失地的安置補償;青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征地補償款:土地補償費應歸集體所有,其分配范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成員;安置補助費應歸土地承包人,其應該是對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內失地的安置補償;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經營種植者和附著物權利人,具體細節可以由村集體召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集體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方式是:土地補償費應歸集體所有,其分配范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成員;安置補助費應歸土地承包人,其應該是對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內失地的安置補償;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經營種植者和附著物權利人,具體細節可以由村集體召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
一、農村宅基地拆遷如何賠償?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遷是分開補償。“分開補償”,是指土地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的分離。農村宅基地產權歸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分配給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遷的時候,有兩種補償。
一是宅基地補償,二是房屋補償。由于宅基地的產權屬于村集體,因此,這部分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產權屬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補償歸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沒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體要給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讓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補償的標的是土地使用權,一般分為2種形式:一是貨幣補償,二是置換補償。貨幣補償就是根據相關補償標準,對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錢直接付錢給你;置換補償就是在規劃的安置區域按不同低價折換成多少平方米對你進行安置。
還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這個補償的標的是物產所有權,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構筑物、相關設施、樹木蔬果等等,在補償標準實施方案上應該是一欄一欄非常細非常清楚的,這個你可以向征地方要來看看。這項補償一般就只有一種補償方式了,就是貨幣補償。
3、現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二、征地補償款如何分配
征地補償費的分配方式,具體如下:
1、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2、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
4、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
三、土地征收后補償款怎么分配? ? ?
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三塊,一是土地補償費,二是安置補助費,三是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一般來說,村集體提留土地補償費的20%-30%,其余分配到農民個人手上,常見的分配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誰家的地被征收,土地補償費歸誰。另外一種是在全體村民中平均分配,但不管采取哪種分配方式,都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安置補助費按照誰安置支付給誰的原則,如果被征地農民自愿放棄安置,則將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民,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農民可以直接領取失地保險費,未滿18周歲的青少年因不需要購買社保,所以,補償費直接發放到人。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如果在流轉期間被征收,則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承租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農村集體征地補償款的分配主要是指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我國法律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取得土地補償費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分配方案。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9條的規定,對于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因此,村民委員會在制定土地補償費分配方案時應當召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
同時,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7條的規定,村民會議由本村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參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因此,村民委員會制定的分配方案必須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的表決程序獲得通過,方可實施。
在制定分配方案時必須注意,分配方案的制定不僅在程序上必須合法,而且在內容上也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規定。如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了農民的上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未依法對承包土地進行變更的,承包人的經營權不得改變,所以其參與分配的權利仍然是存在的。
一、可以分配的征地補償款的范圍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國務院《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等費用,還有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是歸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的,不存在在集體成員間分配問題。
“安置補助費”,是用于安置失地農民生產生活的,若需要安置人員由農村集體組織安置的,此費支付給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它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償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征得其同意用于支付其保險費用。
村民小組集體土地征地補償款村民是可以分的,因為這是屬于集體的共同財產。雖然這比前村委會有權討論決定如何使用,他們可以將一部分錢用于村里的建設發展,不過國家對于這一個比例也有相關的規定,一般是10%~30%,不過剩余的錢還是應該分給村民。現在有很多農村都在進行改造,一旦征地被征用就會得到一大筆賠償款,可是很多村民卻只看到自己的村里土地被征用,但是卻遲遲沒有見到錢,這時候就令人不得不懷疑這筆錢的去向了。如果你們的村里也賣了土地,但是自己卻一毛錢都沒有分到,那么這個時候可以提出質疑,要求村委會公開這一筆錢的用途以及去向。有一些村委會直接存在貪污腐敗的情況,那么這個時候自己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自己的權益受傷害。村委會截留征地補償款怎么辦?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說,由我國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性質決定,國家征收農民土地的,征收補償款并非屬于使用者農民個人,而是歸屬于村集體經濟組織,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征收補償款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中進行分配。村委會是可以預留部分土地補償費用于村內的公共建設或者公益用途的,但是具體能提留的比例是多少,不是村委會隨意決定的。《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的原則,制訂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
一、集體土地征地補償怎么分配1、集體土地征地補償分配如下:(1)土地補償費歸集體所有,應面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成員分配;(2)安置補助費歸土地承包人所有,應面向承包期內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3)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經營種植者和附著物權利人所有,應由村集體召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分配。2、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需要征收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內容。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采用有利于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預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土地現狀調查應當查明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對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有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參加,評估結果是申請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據。二、集體土地的征收程序是什么集體土地的征收程序如下:1、提出用地申請、擬定征用土地的方案;2、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后,以書面形式公告;3、根據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公告;4、落實征地補償、安置資金;5、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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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吳春成
內容審核:李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