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出還是集體經濟成員嗎,戶口遷出還是集體經濟成員嗎,戶口遷出本村后,則不再屬于本村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出嫁到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婦女的成員資格認定。婦女因結婚到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住在婆家,戶籍沒有遷出,承包土地亦存在,這要認定為原
戶口遷出本村后,則不再屬于本村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出嫁到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婦女的成員資格認定。婦女因結婚到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住在婆家,戶籍沒有遷出,承包土地亦存在,這要認定為原經濟組織的成員,享有參加原經濟組織征地補償費的分配權。
戶籍已遷到婆家,居住生活在婆家,在婆家沒有分得承包土地,在原組織保留有承包土地的,則不能享有征地補償費的分配權,但原承包土地仍是其生存條件之一,應當按安置對象,依附于原承包農戶(娘家),對征地安置補助費則享有分配權。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條件:
1、生活在該集體經濟,有戶籍登記或曾經有戶籍關系。
2、生存、生活在該集體經濟組織。這主要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是一種民事權利能力,人要生存才享有和具備,人死立即消滅。生活在該集體經濟組織,主要是指出生在該組織,且為已具備該組織成員資格的人所生的孩子。
3、對該集體經濟組織享有權利負有義務。這主要是指對該組織的擁有與其身份不可分離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法律分析: 同時亦未與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形成較為固定并具有延續性的聯系,屬于“空掛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經濟組織,產生于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它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由農民自愿聯合,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集體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戶口遷出本村后,則不再屬于本村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出嫁到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婦女的成員資格認定。婦女因結婚到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住在婆家,戶籍沒有遷出,承包土地亦存在,這要認定為原經濟組織的成員,享有參加原經濟組織征地補償費的分配權。
一、戶口遷出還能分得征地補償款嗎
戶口遷出后不能獲得征地補償款。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可以獲得征地補償款,如果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將戶口遷出的,不能主張征地補償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標準
關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標準,法律沒有規定,各地做法不一,甚至村民投票、村委會等方式都可以確定是不是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各地出臺認定是否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方式有:
(1)由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全體成員經過特定程序決定。
(2)戶籍在該集體經濟組織的年滿16周歲以上的公民,滿足這個條件,即可缺德成員資格。
(3)戶籍遷入農村集體,且在該集體長期生產、生活,沒有穩定非農職業或者穩定收入來源的,確定為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三、女兒出嫁對方戶口沒遷出能落戶嗎
1、出嫁女已嫁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其戶籍尚未遷出的,如果在嫁入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已經承包了土地,或者從其他各方面已經享有了其后來所在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的分配,那么就不能參與分配原集體經濟組織的征地補償費,這是因為不能雙重受益2、如果出嫁女雖已嫁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但戶籍尚未遷出,而在嫁入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沒有承包土地,也不享有后來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的分配,可以認定其仍然是原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應享有與其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等的待遇。在這種情況下,戶籍所在的村集體經濟不能任意剝奪出嫁女參與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權利。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戶口有關系。當事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土地補償費,首先其要具有所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雖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土地被征收時,當事人已將戶籍遷入該集體經濟組織,但其并未在該村內承包土地,其生活保障、就業渠道亦不依賴于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集體土地,故其不具有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因其不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故其無權請求分配征地補償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一般認定其仍為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并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1、凡在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居民,應該認定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2、凡曾在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居民,如果愿意恢復成為成員,可以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集體經濟組織應同意其為成員。3、對政策性遷入集體經濟組織的居民,應該認定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4、以上居民的配偶、直系血親或者法定血親及其配偶,應該認定或者可以認定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5、以上居民死亡、被征地、系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成為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成員資格隨即被取消或喪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業和飼養自留畜。城鎮中的手工業、工業、建筑業、運輸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的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
法律分析:單位集體戶口的好處:
1、 設立集體戶,前提是已經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如果員工如因公受傷、死亡,而公司不想承擔或打算私了,員工不同意的情況下出現的勞動糾紛,員工可以通過以此為由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2、 如果員工落戶公司集體戶,公司不能因其他原因為員工戶口遷移設卡。否則,屬現違法現象。
3、 如果以后不在公司工作了,離職的時候要先轉出來才能離職成功。
單位集體戶口的弊端:
1、 如員工需要戶口的相關證明,或辭職,會給人力資源增加很多的手續。如結婚、生育、出具戶籍證明、辦理身份證換代等。
2、集體戶口制度,催生了代辦戶口的行業,行業內充滿欺騙,受賄,權錢交易。尤其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
3、農轉非后辦的集體戶口,不能回原籍,落戶需要買房。
4、如夫妻雙方均為集體戶口,結婚、計生和小孩戶口問題都辦理不了。
5、婚后的集體戶口不能遷移回原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管理條例 》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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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入城鎮后還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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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出還是原集體組織成員嗎?
●戶口遷出后又遷回土地還保留屬于集體經濟成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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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夢
內容審核:王學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