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農村有地能否得到征地補償,要看該企業職工是否具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如果企業職工具有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土地被征收的時候,是可以享受征地補償款的。但如果企業職工的戶口已遷出,則不具備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不能享受征地補償
要看該企業職工是否具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如果企業職工具有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土地被征收的時候,是可以享受征地補償款的。但如果企業職工的戶口已遷出,則不具備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不能享受征地補償款。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如何分配征地補償款
集體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方式是:土地補償費應歸集體所有,其分配范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成員;安置補助費應歸土地承包人,其應該是對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內失地的安置補償;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經營種植者和附著物權利人,具體細節可以由村集體召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
二、農村土地補償不合理怎么投訴
征地補償不合理可向當地縣級政府反應,如果說不能得到解決可以向省級土地管理部門反應。
認為土地補償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到法院起訴的程序與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針對性的提供補償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證據,由法院進行判斷。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未實際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解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補償費數額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把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賣給城市居民,所簽協議有效嗎
我國對農民出賣宅基地上的房屋有嚴格的限制條件,購買人必須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成員,且尚未獲得宅基地,或者雖已有宅基地但遠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購買宅基地后仍在標準范圍內。城鎮居民、外地農民等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農民訂立的購買農村宅基地或房屋的買賣合同無效。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即使購買了農村的房屋,也無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證。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民宅基地的市場價值逐漸引起了人們的注意。特別是在巨額遷拆補償款的誘惑下,買賣農村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住房所引發的糾紛日益增多。城市居民之所以熱衷到農村尤其是城市郊區購買農民的房屋,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類:一是期待從將來房屋拆遷中獲取巨額利益。二是由于房價過高買不起市內的樓房,而農村房價便宜,買了自已可以居住。三是退休人員到農村買房養老。四是購買宅基地建設農家院,搞經營。
我國一直禁止宅基地的直接買賣。對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出賣、出租,法律雖未禁止,但對交易主體也有嚴格限制。總的來說,《土地管理法》的精神,宅基地不允許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特別是城鎮居民出售。換言之,除了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因宅基地調整,經鄉(鎮)政府或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買賣宅基地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得買賣宅基地。對于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出賣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則分為兩類人:一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前者符合特定條件的,可以成為購買人,后者則一律不能成為合格的購買人。
買房人如果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成員,大體可分三種情況: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準。由于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因此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這類村民如再申請第二處宅基地時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也得不到批準,自然也不能購買其他村民的房屋;三是已在集體經濟組織落戶,但尚未獲得宅基地的,這類村民可依法申請宅基地,或購買其他村民的房屋。
買房人如果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也有兩種情況:(1)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民。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除了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成員外,其他的農民沒有資格使用該組織的宅基地,因此外村的村民也不能購買本村的房屋。(2)城鎮居民。根據1999年5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2條第2款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2011年《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再次明確了此項要求。總之,城鎮居民不能購買農民村民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住房。城鎮居民、外地農民等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農民訂立的購買農村宅基地或房屋的買賣合同無效。現實中,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即使購買了農村的房屋,也無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可以,征地補償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及使用權人的補償,只要合法承包了土地都可以依法獲得土地補償款
企業職工農村有地能否得到征地補償
要看該企業職工是否具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如果企業職工具有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土地被征收的時候,是可以享受征地補償款的。但如果企業職工的戶口已遷出,則不具備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不能享受征地補償款。
農村違章建筑能否得到征地補償
農村違章建筑可以得到征地補償,但對于違章建筑的拆除不給于補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哪些人能得到征地補償款
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能得到征地補償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棄耕地能否得到征地補償
能得到征地補償。國家征收土地,根據土地原用途的不同,有不同的補償標準,征地補償的標準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每畝三四萬元至十幾萬元之間。征收耕地具體的補償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其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多年生經濟林木,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最高可達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征地補償款能否起訴
能。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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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業職工具有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土地被征收的時候,是可以享受征地補償款的。但如果企業職工的戶口已遷出,則不具備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不能享受征地補償款。
一、拆遷地贍養老人戶口能否遷回
可以遷回。遷移戶口本身,是不需要公證的:但是當事人要贍養老人與遷移戶口之間,是不存在因果關系的;因為當事人戶口遷入老人的戶口所在地后,對當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集體待遇是有影響的;因此遷入地的集體在出具同意接收當事人的戶口遷入當地時,是可以要求當事人出具不享受當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待遇的相關協議,并辦理公證手續的;當事人具體可以結合本人的實際情況,咨詢戶口遷入地的村(居)委會工作人員等,以對方的答復為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定辦法》的規定:第四條普通成員是指擁有土地共有權、保留型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集體資產管理與處置的參與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項完整權利,承擔完全義務的農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權指除承包地經營權外,已實際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盤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權。本辦法所稱普通成員等同與其他法律法規所稱的農村集體組織成員。第六條下列人員確定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普通成員。由集體經濟組織普通成員繁衍,并在該集體經濟組織共有的土地上生產、生活的后代;與集體經濟組織普通成員形成法定初次婚姻關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體經濟普通成員資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經營條件,但未承包到集體土地的;普通成員家庭經過合法程序收養的子女;因國家政策性遷入或經法定程序加入的。
二、村民股權女的沒有嗎
多年來,農村外嫁女群體分紅糾紛屢見不鮮。不少村民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既然嫁到了外地,就不應該再繼續享受娘家村的分紅。
但其實,能否享受到股份分紅,要看其是否被認定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認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享有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權和分紅權。村民可通過填寫《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登記申請表》,申請界定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而且,成員資格界定要在群眾民主協商基礎上,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的具體程序、標準和管理辦法。既要得到多數人認可,又要防止多數人侵犯少數人權益,切實保護婦女合法權益。
因此,"外嫁女"的戶口只要是一直保留在村里,就取得了成員資格,有權享受村里的分紅。成員資格認定以戶籍關系為基本依據,結合土地承包、長期居住地等因素,特別注重保護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利益,其中外嫁女的合法權益即為其中之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為農村承包經營戶。
三、農村拆遷補償怎么分配
1、如果某人的戶口在本村,只要他的農民身份沒有改變,那么他就享有地權,在房屋被拆遷時就應以集體成員的資格分配土地補償款。2、即使某人的戶口遷出了本村,也不能簡單粗暴的掠奪他身為本村集體成員的資格,還要看他是否還以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為經濟來源,為本村集體所盡的義務大小等多因素綜合考慮。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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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王有銀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企業職工農村有地能否得到征地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