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劉先生等人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蘭州市自然資源局某分局【案情回顧】 劉先生等人在甘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蘭州市自然資源局某分局
【案情回顧】
劉先生等人在甘肅省蘭州市某村擁有十余畝河灘土地,后來該片土地被置換到苗圃附近。置換后的土地因某建設項目被納入了征收范圍。在征收過程中,劉先生等人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有效維護,補償費用也并不合理。劉先生等人溝通過后,決定集體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協助當事人迅速啟動了系列程序。圣運律師通過整理案件相關材料,對該征收項目的合法性持懷疑態度,因此協助劉先生等人通過郵政的方式向蘭州市自然資源局某分局申請公開了征收決定及公告、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申報材料。隨后,自然資源局某分局僅把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卡郵寄給了劉先生等人,未就劉先生等人所申請得信息做全面準確的書面答復。
【訴訟結果】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了蘭州市自然資源局某分局對劉先生等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行政行為違法。在此基礎上,圣運律師將策略性地協助劉先生等人爭取到合理的補償,保障劉先生等人的合法權益及基本生活,也期望在被征收老百姓權益受損時,能及時通過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