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劉先生等人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案情回顧 劉先生等人是甘肅省蘭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劉先生等人是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某村村民,在該村擁有合法的房屋。因中石油某項目,劉先生等人的房屋被納入征收范圍。2018年5月,西固區政府發布了有關用地項目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并對征收補償依據及標準、安置方式、安置政策等事項在征地紅線范圍內進行公示。同年10月,蘭州市國土資源局西固分局作出了《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隨即西固區人民法院作出了行政裁定書,對《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準予沒有合法手續執行。劉先生等人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即將遭受到嚴重損害,因此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擬定了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相關的程序。 2019年10月,在律師的協助下,劉先生等人向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郵寄了《村務公開督辦申請書》,請求糾正村委會不履行村務公開的問題,但西固區人民政府一直都未予以履職。因此,在圣運律師的協助下,劉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訴訟,請求依法確認區人民政府不履行村務公開督辦職責的行為違法。
圣運律師認為,西固區政府是否有督辦村委會村務公開的法定職責、區政府是否存在不履行職責的行為是本案的關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及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應當及時公布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接受村民的監督,有關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依法公布,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本案中的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布征地補償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項,西固區政府對村民反映的事項具有調查核實并監督的法定職責。但事實卻是,在其接到劉先生等人的村務公開監督申請后,未作出相應的處理。因此,這種未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應被確認為違法。
訴訟結果
法院經審理后,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確認了西固區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違法,并判決限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在20個工作日內履行調查核實的法定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