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劉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申請人:福建省石獅市人民政府案情回顧劉先生在石獅市某區有一
委托人 :劉先生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申請人:福建省石獅市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劉先生在石獅市某區有一處房屋遇到征收,由于安置補償問題劉先生未與征收方達成一致意見,因此向市政府申請公開同村村民的安置補償情況。但劉先生一直未得到有效答復,合法權益也一直沒有得到保障。無奈之下,劉先生找到了已有十余年業內經驗的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進行咨詢。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通過分析案情,申請律師發現市政府曾對劉先生作出的答復與現實情況出入較大,也未出示相關的證明材料。這樣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劉先生的合法權益,因此在律師的協助下,劉先生提起了復議程序。
在復議過程中,市政府認為劉先生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的意見,應當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因此沒有法定期限內作出答復。圣運律師認為,關于案涉答復書的合法性問題,依據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涉及市政建設、公共服務、公益事業、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政府信息,屬于縣級人民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被申請人作為縣級人民政府,有權公開上述規定范圍內政府信息。其次,本案涉及的雖然是集體土地征收,但對于分戶補償情況是否應予公開,劉先生作出土地征收范圍內的村民,有權知道其他村民的分戶補償情況。
最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也明確規定了,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個人隱私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但是,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予以公開。綜上所述,本案中市政府作出的答復,顯然侵犯了劉先生的合法權益,應當被確認違法。
復議結果
復議機關經審理后,認可圣運律師的意見,確認市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