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 小編整理了《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全文內容、主旨和釋義,以加深對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理解。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內容如下: 物業管理企業承接
小編整理了《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全文內容、主旨和釋義,以加深對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理解。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內容如下:
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主旨
本條規定了物業管理企業在承接物業時的查驗義務。
釋義和理解
物業管理企業承接建設單位移交的新建物業時應當進行驗收,這就是狹義上的物業管理企業的承接驗收。從廣義上說,物業管理企業的承接驗收還包括對于原有物業的承接驗收。物業承接驗收是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不可或缺的工作程序。
物業管理企業的承接驗收不同于竣工驗收??⒐を炇帐侵附ㄔO工程竣工后,開發建設單位會同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設備供應單位以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等,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筑施工質量、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取得竣工合格的資料、數據和憑證??⒐を炇瞻[蔽工程驗收、分期驗收、單項工程驗收和全部工程驗收。
物業承接驗收與竣工驗收的主要區別是:
首先二者的性質不同。我國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制度,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見,工程竣工驗收包含有明顯的國家行政管理的內容。竣工驗收一旦通過,標志著物業獲準可以投入使用。而物業承接驗收則是民事行為,沒有行政法上的意義。
其次二者的參與主體不同。竣工驗收的主體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而物業承接驗收的主體則是物業管理企業和此前的物業實際控制方。在前期物業管理的場合就是物業管理企業與建設單位。一般情況下,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并不參與物業承接驗收。
再次二者的內容和側重點也不同??⒐を炇盏膬热莺蛡戎攸c主要針對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需要考察的是建筑工程是否符合國家的各項標準,是否存在危及人身與財產安全的質量缺陷,例如工程勘探取樣是否合理、隱蔽工程鋼筋材料是否符合設計標準等。物業承接驗收則是為了明確物業的現存狀況,因此除了需要考察物業本身的質量安全問題外,還需要查明整個物業環境、物業設施的使用與保養等等。
通過承接驗收程序,可以發現此前沒有發現的質量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特別是如果物業管理企業在樓房竣工后、居民進戶前,進行物業的承接驗收,就能夠及時將發現的房屋質量、使用功能等問題向開發商提出,并監督開發商返修。這不僅能夠有效的防止將來可能發生的物業使用和管理糾紛,而且物業管理公司可根據掌握的驗收資料,有針對性地制定預防性的管理措施和維修計劃。
關于物業的承接驗收標準,建設部于1991年7月1日發布了《房屋承接驗收標準》。該標準是針對交房管部門承接的房屋,但是依法代管,依約托管和單位自有房屋的承接,可參照該標準執行。該標準主要適用于一般民用建筑的承接驗收。工業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文物保護建筑及某些有特殊設備和使用要求的建筑的承接驗收可參照使用。
該標準所引用的標準包括:GBJ7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GBJl0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Jl4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l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4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J206木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07屋面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3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42采暖與衛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BJl3危險房屋鑒定標準。
作為承接單位的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會同建設單位對房屋的主體結構、外墻、屋面、樓地面、裝修、電氣、水、衛、消防、供暖、供氣、電梯、附屬工程及其他項目進行質量與使用功能的檢驗。由于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業主一般不可能進行查驗,同時物業管理企業將承擔對于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與保養的任務,條例特別強調物業管理企業在承接物業時必須對于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物業管理企業在查驗的時候應當根據國家標準以及合同規定的標準進行查驗。
例如對于主體結構,應當察看地基基礎的沉降程度,是否引起上部結構的開裂或相鄰房屋的損壞,鋼筋混凝土構建是否產生變形、裂縫,如果產生了變形與裂縫,其程度如何。如果主體結構是磚石結構,是否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是否有明顯的裂縫,等等。
對于墻,應當察看是否滲水。對于屋面,是否有滲漏,隔熱保溫措施是否到位,出水口、落水管是否安裝牢固等。對于樓地面,查驗的時候應當注意樓地面的面層與基層是否粘結牢固,不空鼓,是否有裂縫、脫皮和起砂等缺陷。衛生間、陽臺地面與相鄰堤面的相對標高是否符合設計標準要求,是否可能發生積水、倒返水和滲漏等等。
水、衛、消防管道是否安裝牢固、控制部件啟閉靈活、無滲漏。水壓試驗及保溫、防腐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衛生間、廚房內的排污管是否分設,出戶管長度是否適宜。地漏、排污管接口、檢查口是否滲漏,管道排水必須流暢。水泵安裝應平穩,運行時無較大震動。消防設施是否經消防部門檢驗合格。室外排水系統的標高、窨井(檢查井)設置、管道坡度、管徑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應順直且排水通暢,井蓋應擱置穩妥并設置井圈。明溝、散水、落水溝頭是否有斷裂、積水現象等等。
采暖鍋爐、箱罐等壓力容器應安裝平正、配件齊全、不得有變形、裂紋、磨損、腐蝕等缺陷。安裝完畢后,必須有專業部門的檢驗合格簽證。各種儀器、儀表應齊全精確,安全裝置必須靈敏、可靠,控制閥門應開關靈活。群體建筑還應檢驗相應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務設施是否達到應有的質量和使用功能要求。
●物業法第二十八條
●物業管理第29條
●物業管理法第二條
●物業法282條
●2020版物業管理條例
●《物業管理條例》
●物業管理法條例2021
●物業管理第29條
●物業法第二十七條
●物業法26條
內容審核:趙正群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